離職8年後,國信證券(002736.SZ)投行事業部業務三部原總經理羅先進被查。

3月15日,深圳紀檢委通報顯示,羅先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深圳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不是羅先進首次被監管部門關注。2015年3月,羅先進從國信證券離職。在其離職一年後,2016年5月3日,羅先進曾因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行爲的違法行爲被證監會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違法事項與任子行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任子行”,300311.SZ)IPO保薦項目有關。

在任子行IPO保薦項目中違法

羅先進被市場禁入並罰沒2255萬元

證監會2016年發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羅先進在從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國信證券對任子行進行輔導和保薦上市過程中,借他人名義受讓、持有任子行股權,並在任子行股票發行上市後賣出。

據瞭解,任子行成立於2000年5月,是國內最早涉及網絡信息安全領域的企業之一,業務覆蓋政府、軍工多個行業,提供網絡審計與網絡信息安全領域的各種產品和解決方案,在多個領域市場佔有率第一。

2009年,任子行啓動IPO上市計劃。同年8、9月份,羅先進開始承攬任子行IPO保薦項目。期間,羅先進主要參與了項目重大事項的協調與指導工作,並多次赴證監會溝通該項目有關事項。

項目進展過程中,任子行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景某軍,爲促進任子行IPO順利進行,提出將50萬股任子行股份低價轉讓給羅先進作爲回報。羅先進以其配偶何某某名義,與景某軍簽訂了一份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約定景某軍將任子行50萬股以每股1元價格轉讓給何某某。

2011年8月9日,羅先進安排何某某將50萬元支付給景某軍,該款項最終來源於羅先進的工資和獎金。2012年4月,任子行在創業板上市。2013年7月,景某軍向羅先進支付了2012年任子行股票的分紅款4.95萬元。2014年4月23日,景某軍短信聯繫羅先進,商談向羅先進回購代其持有的50萬股,回購價爲每股22.5元,共1125萬元。羅先進同意後,景某軍向羅先進指定賬戶支付股票分紅款及回購款,羅先進共獲利1079.95萬元。

對於羅先進的違法行爲,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羅先進違法所得1079.95萬元,並處以罰款1175萬元,以及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國信證券保薦業務曾受到處罰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國信證券於2004年獲得保薦機構資格。自上市以來,股票承銷保薦業務屬於其主營業務的一部分。不過,國信證券的投行保薦項目也曾出現過問題。

2018年8月,證監會曾對國信證券保薦業務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

據證監會通報,國信證券作爲華澤鈷鎳(000693.SZ,已退市)恢復上市的保薦機構和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在覈查上市公司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和應收票據,以及利用審計專業意見等方面未勤勉盡責。導致未能發現華澤鈷鎳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和採用無效票據入賬掩蓋資金佔用的事實,在其出具的保薦材料及相關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證監會決定,沒收國信證券保薦業務收入100萬元,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龍飛虎、王曉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於國信證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行爲,責令其改正,沒收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收入600萬元,並處以1800萬元罰款;對張苗、曹仲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另據深交所披露,2020年6月29日,浙江日發紡織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發紡織”)創業板IPO申報獲得受理,經兩輪問詢,同年12月11日通過創業板上市委審覈。過會後10天,在日發紡織IPO項目覈查中,深交所指出,王水兵與楊濤作爲國信證券指定的項目保薦代表人,履行保薦職責不到位,存在信息披露違規情形。

中介機構是資本市場的“看門人”。證監會認爲,中介機構切實擔負起“看門人”責任,這種責任既是一項法律責任,也是一項社會責任,更是中介機構謀求經營發展、獲取業務報酬的基本前提。

國信證券2022年半年報顯示,2022年上半年,其完成股票承銷項目8.5個,市場份額2.37%,行業排名第11位;募集資金84.82億元,市場份額1.25%,行業排名第16位。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盧月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