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解放軍報

海軍陸戰隊某旅積極拓展教育資源爲我所用——

官兵家屬走上營連授課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這意味着在座官兵本人或遇到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時,可以依法實施正當防衛……”上週,海軍陸戰隊某旅機步一營一連一堂別開生面的法制教育課,讓人眼前一亮。

站在授課席上的不是營連官兵,而是該連一級上士展興國的妻子、某高中思想政治教師張驍慧。她以“我們生活中的民法典”爲題,通過分析相關案例生動闡釋法條意義,爲官兵講解民法典中涉及官兵日常生活的具體內容。

“我想問一下婚前財產如何具體劃分”“我家老房子馬上面臨拆遷,我想再瞭解一下拆遷補償款在民法典中是怎麼明確的”……看着官兵爭相提問,該連指導員王超備課時的愁容一掃而光。之前看到機關下發的法制教育計劃,王超心裏有些沒底。搞教育對他來說不難,但民法典法律條文專業性強,他擔心自己對法條理解不夠準確,影響官兵對民法典的學習掌握。

躊躇之際,剛好連值班員來請示來隊家屬住房分配問題,當聽到展興國的名字時,王超突然有了主意。原來,今年春節進行電話家訪時,王超得知展興國的愛人剛剛參加完地方教育局組織的民法典培訓班,並取得了優異成績,再加上她又是高中思想政治課的老師,如果能請她來上課,既能保證授課質量,關於民法典的解讀又不會有什麼差池。而且,這也正好符合旅隊提出的“充分用好教育資源,提升基層思想政治教育實效”的要求。

於是,王超徵求張驍慧的意見,她爽快地接受了邀請。

“嫂子上課很有趣,法條也沒那麼難懂。”授課結束,官兵的反饋不僅讓張驍慧成就感滿滿,也讓王超如釋重負。

“請官兵家屬走上營連授課席,是思想政治教育創新的具體嘗試。軍屬充分發揮自身特長,開展授課交流,既有助於提升部隊教育質量,又能有效增強他們的榮譽感、獲得感。”該旅政治工作部領導介紹,他們準備將有特長、專業精的官兵家屬登記造冊,建立“軍屬教員資源池”,讓更多的軍屬參與到官兵的工作生活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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