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遠光燈,後果很嚴重!
如果老司機們提問:開車路上,最不爽的是什麼?堵車?被加塞?紅燈太多?迷路還沒電?不不不,都不是!迎面“亮瞎眼”的遠光燈,最讓人惱火
,不過幸好,現在隨着各地電子眼升級,遠光燈再也不能亂開了。濫用遠光燈,後果很嚴重!
遠光燈光線強度非常高,可使迎面開來的司機瞬間致盲,當後面車輛開啓遠光燈,前車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亮光光暈,車內無疑會白晃晃一片,
危險隨時一觸即發!
如何規範操作遠光燈,做“中國好司機”?
1.夜間行車如何使用燈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明文規定:
1、夜間會車應該在距離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
2、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道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3、夜間照明不良或者遇到低能見度路況行駛時,開啓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4、但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2.近光燈、遠光燈什麼時候開啓?
在天黑沒有路燈的地段,及傍晚天色暗或者黎明時開車,或者從後視鏡後車比較模糊,都建議開近光燈。
3.切換使用遠近燈光
1、照明情況不佳時,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可以及時避免和對面行車產生碰撞。
2、對向來車150米開外時,切近光燈;
3、窄路或轉角處、與非機動車會車時,切近光燈;
4、照明度充足、交通繁忙時,不開遠光燈;
5、可以切換遠近光,提醒對面車輛關閉遠光燈。
善用進遠光燈,行車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