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期貨日報

證監會官網3月24日公佈2022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涉及9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3起機構未勤勉盡責案、2起操縱股票案、1起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案、1起泄露內幕信息案、1起內幕交易案、1起違規出借證券賬戶案、1起違規減持案和1起證券公司報送虛假材料案件。同濟堂豫金剛石金正大勝利精密等上市公司被點名。

期貨日報記者注意到,其中披露的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案爲去年8月審理終結的秦某操縱期貨合約價格案。據披露,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秦某通過不以成交爲目的、頻繁大額報撤單的方式,先後操縱純鹼、動力煤等6個品種的9個期貨合約。

證監會表示,本案表明監管部門着力加強期貨交易行爲監管,依法查處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爲,維護期貨市場平穩運行。

回顧案件,據去年8月湖北證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秦鑫於2019年3月12日開立賬戶後,使用“秦鑫”賬戶,不以成交爲目的,於2020年12月4日、7日、9日、10日、11日、18日、21日,2021年1月15日、20日、21日、22日、27日、28日、29日,2021年2月1日、5日上述16個交易日內,先後在純鹼、動力煤等6個品種、9個合約上存在62次大額報撤單並反向成交行爲,影響期貨交易價格及期貨交易量。通過上述操縱行爲,秦鑫獲利553693.3元。

湖北證監局表示,秦鑫的上述行爲違反了《關於<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五項“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行爲”的規定》(證監會令第160號)第二條的規定,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行爲”。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湖北證監局決定沒收秦鑫違法所得553693.3元,並處以553693.3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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