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彎該怎麼轉?可能有的朋友覺得這根本不算是一個問題,但實際上,有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右轉彎”而起的。下面,咱們就一起來複習一下,右轉彎時的通行規則吧。

不得妨礙正常通行的車輛和行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若路口設置了右轉車道信號燈

應嚴格按照信號燈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

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

應依次停車等候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不得與對面左轉車輛搶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五十一條: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不得超過限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的規定,右轉彎車輛的速度不可超過30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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