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家

規範編外用人,是爲了實現行政效能的最大化。

據中國新聞週刊報道,日前,哈爾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發佈消息:爲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管理,按照《哈爾濱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範工作方案》,從3月初起,集中力量和時間開展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人清理規範工作。

其中,市直機關編外用人原則上5年內精簡完畢,每年精簡不少於本單位編外用人員額的20%;市直事業單位編外用人結合職能調整情況及空編率適度精簡。

事實上,這項規範工作在很多地方其實一直都在進行,談不上是什麼新現象。這次哈爾濱的清理規範行動之所以引發更多的關注,甚至被視爲一種信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其一,近期公佈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到了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並明確地方黨政機關人員編制精減工作,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這個背景下,哈爾濱的做法很容易被看作是一種落實執行,被賦予了示範色彩。

其二,哈爾濱對編外用人的精簡提出了量化目標,特別是“市直機關編外用人原則上5年內精簡完畢,每年精簡不少於本單位編外用人員額的20%”,這種看起來比較大的精簡力度,放在當前的就業壓力下,也引發了一些現實擔心。

但結合各地及哈爾濱的具體方案來看,哈爾濱的行動實際仍是一項常規性操作,其信號意義和影響不必過於放大。

更重要的是,哈爾濱明確要精簡的11類編外人員,如超出員額控制標準的編外用人和行業專職人員,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已完成、合同已到期未再續聘的編外人員,主動離職、考覈評估不適崗的編外人員等,實際都屬於早就該被清理的。

因此,哈爾濱的方案最值得關注的,並不是所謂看起來的“清理力度大”。而是主要體現在,清理規範比較全面,並細化了具體指標,給各方釋放了明確預期,也利於避免過去一些地方這邊清理,那邊又繼續擴增的情形。

同時,具體實施並不是一刀切,更不是一清了之。這些纔是其他地方真正該借鑑的。另外,該方案或也呼應了當地的財政和人口現狀,這種“因地制宜”也應是各地在清理規範編外用人上都該堅持的原則。

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規範編外用人,是爲了實現行政效能的最大化,絕不該完全等同於清理編外人員。

在這個意義上,衡量一個地方編外用人的規範程度,並不能只看它的編外用人規模,更要看它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避免了“內耗”,提升了行政效能。據此而言,這項工作的實際成效,也需要繼續觀察。

□羽木(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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