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優化信託公司跨區域經營模式,促進信託公司改革轉型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中國銀保監會日前發佈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明確,嚴格禁止信託公司設立異地管理總部。對確有必要保留的,信託公司要主動向有關地方黨委和政府報告,明確意見後,原則上可保留一個異地管理總部。對異地部門設置則明確,信託公司原則上可在全國6個城市設置異地部門。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監管發現,異地部門數量多或佈局廣的信託公司,風險等級往往較高。因此,對信託公司異地部門設置實施數量限制,引導信託業科學審慎佈局異地部門,將有助於行業風險防範,促進行業改革轉型發展。同時,信託公司是可全國展業的金融機構。不在異地設置部門,並不影響信託公司異地展業。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還表示,近年來,信託公司爲便於全國展業,普遍在住所地以外設置以業務、營銷爲主的異地部門,呈現數量多,佈局廣,地域相對集中等特點。監管發現,信託公司異地部門運營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展業差異化不明顯,同質化競爭嚴重;二是管理半徑拉長,風險識別與控制的有效性降低;三是協調成本高,風險項目處置難度加大。此外,部分信託公司在異地設立管理總部,分散辦公,多頭管理,影響信託公司經營管理質效,亦對金融監管帶來挑戰。爲此,銀保監會研究起草這個通知,就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予以規範。

這個通知的發佈實施,將切實彌補信託監管短板,有利於促進信託業規範健康發展。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加強信託公司監督管理,着力提升信託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總檯央視記者 王雷)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