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相關業務要求,進一步擴大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機構範圍。

2021年6月,原銀保監會發布公告,允許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太保壽險、泰康人壽及新華人壽6家公司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爲期一年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2022年3月,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試點公司也由6家頭部機構擴展至養老保險公司。

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自試點啓動以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進展總體平穩,社會反映良好。金融監管總局認真梳理總結試點經驗,廣泛聽取各界意見,決定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從試點轉爲正常業務。”

至此,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經營正式走向常態化。

方正證券分析師許旖珊指出,截至10月2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統計在售的養老年金保險共計253款,其中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僅16款。未來隨着居民需求的持續旺盛,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品類有望持續豐富。

如上所述,當下,市場中帶有“養老”字樣的保險產品琳琅滿目。廣義上,養老年金保險等能夠爲消費者晚年生活提供穩定現金流的產品同樣具備養老屬性。那麼,專屬商業養老產品究竟“專屬”在何處?經營實現常態化後,又將爲消費者提供哪些便利,對市場機構形成哪些利好?

試點兩年 重點強調產品普惠、養老屬性

2021年6月,爲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原銀保監會決定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允許人保壽險、中國人壽、太平人壽、太保壽險、泰康人壽及新華人壽6家公司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首批試點開啓時,雖有經營地域、經營機構的諸多限制,但監管層已在試點內容上對“專屬”二字作出限制,明確其普惠、養老屬性。

一是領取方式,消費者需達到60週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

二是支持人羣,積極探索服務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各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需求。允許相關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爲上述人員投保提供交費支持。

三是內控機制,要求建立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長期發展相適應的內部管理機制,包括長期銷售激勵考覈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較長期限的投資考覈機制等。

四是銜接服務,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前提下,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與養老、照護服務等相銜接,滿足差異化養老需求。

對退休後的老年羣體而言,養老需求一是長期穩定的現金流,二是遇到疾病時的治療費用及照護服務。基於此,記者注意到,依照原銀保監會發布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方案》,保障責任方面,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包括身故責任、年金領取責任,此外,鼓勵保險公司以適當方式提供重疾、護理、意外等其他保險責任。

同時,上述方案明確,保險公司開發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應報中國銀保監會審批,產品命名格式爲:保險公司名稱+說明性文字+“專屬商業養老保險”。銷售方式上,保險公司可通過其官方網絡平臺或其所屬保險集團官方網絡平臺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銷售區域不受試點區域限制。

2022年3月,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試點公司由6家頭部機構擴展至養老保險公司。

2023年10月末,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向市場開放,同時滿足“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且不低於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75%;上年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上年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於100%;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四項條件的保險公司均可經營。

此外,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指出,若公司養老主業突出、業務發展規範、內部管理機制健全的養老保險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關於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的規定。

運營走向常態化 商業養老第三支柱進一步健全

對比試點時的要求,《通知》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經營條件、銷售渠道、利率演示、退保條件等都作出了更爲明確的限制。

銷售渠道上,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渠道較之前再有擴容。《通知》發佈後,保險公司可在傳統渠道之外委託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城市商業銀行在其經營區域內宣傳和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

加之原先試點方案中,原銀保監會就曾明確,保險公司可通過官方網絡平臺或所屬保險集團官方網絡平臺銷售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更爲便利的線上銷售已成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常態。

泰康人壽方面對記者透露,當前,公司超80%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均通過線上完成,便利消費者投保。

國民養老保險方面則表示,當下,公司與騰訊微保和微信支付合作推出了“微信養老保險”服務,在“微信-錢包”開立了“國民養老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直營小程序。

“在監管部門的鼓勵與支持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獲准突破分支機構開設限制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銷售,客戶的購買流程也將更加友好與簡單。”國民養老保險指出,“這項政策將會使優質產品惠及更多人羣,無疑將更有利於金融普惠利民。”

利率演示上,更注重引導保險消費者合理預期。《通知》中演示利率從原先的高中低三檔(低檔利率爲組合保證利率,高檔演示利率上限爲6%)調整爲現行的高低兩檔,其中最高保證利率投資組合高檔收益率假設不得高於4%,最低保證利率投資組合高檔收益率假設不得高於5%。

“分析消費者的需求偏好之後,我們通過觀察發現,整體來看,一方面消費者的養老意識在增強,配置商業養老保險的意願在增強,另一方面消費者更青睞具備普惠屬性、穩健安全的養老保險產品。”國民養老保險方面表示,“公司將持續積極探索開發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收益形式多樣的養老金融產品,發揮普惠型人身保險保障民生作用。”

退保條件上,鼓勵消費者長期參與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消費者在積累期前5個保單年度內退保,保單現金價值不得高於累計已交保費;積累期第6-10個保單年度內退保,保單現金價值不得高於累計已交保費與賬戶累計收益75%之和;積累期第10個保單年度後退保,保單現金價值不得高於累計已交保費與賬戶累計收益90%之和。

上述條件之外,記者注意到,當前,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與個人養老金賬戶聯繫緊密,結算利率頗爲亮眼。其中,首批7款個人養老金可購買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2022年結算利率均在4.00%-5.7%之間,進取賬戶的利率均達到5.00%以上。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支持符合要求的人身保險公司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督促人身保險公司持續提高專業能力,加大人才隊伍、信息系統建設等資源投入,實現專屬商業養老保險長期穩健發展。

此外,亦有分析師指出,未來隨着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運營走向常態化,在養老保險需求進一步釋放之餘,頭部大型保險機構也將獲得更多市場機會。

國泰君安分析師劉欣琦則指出,“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可銜接養老、護理等服務,這將打通保險公司從爲客戶‘賺取養老金’到‘運用養老金’的長期財富管理規劃,預計具備‘產品+服務’體系佈局更成熟的大型險企。”

(作者:鄭嘉意 編輯: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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