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要用“马克思”来命名的问题,恩格斯曾经在多个场合做过说明,例如他反复强调,构成马克思主义核心的基本思想“完全是属于马克思一个人的”。且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四的第2自然段末尾特别加注说明了原因。马克思主义中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以及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由马克思提出来的,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理论体系以马克思的名字来命名的根本原因。


以下是原文:
施特劳斯、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就他们没有离开哲学这块土地来说,都是黑格尔哲学的分支。施特劳斯写了《耶稣传》和《教义学》以后,就只从事写作勒南式的哲学和教会史的美文学作品;鲍威尔只是在基督教起源史方面做了一些事情,虽然他在这里所做的也是重要的;施蒂纳甚至在巴枯宁把他同蒲鲁东混合起来并且把这个混合物命名为“无政府主义”以后,依然是一个怪物;唯有费尔巴哈是个杰出的哲学家。但是,不仅哲学这一似乎凌驾于一切专门科学之上并把它们包罗在内的科学的科学,对他来说,仍然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不可侵犯的圣物,而且作为一个哲学家,他也停留在半路上,他下半截是唯物主义者,上半截是唯心主义者;他没有批判地克服黑格尔,而是简单地把黑格尔当做无用的东西抛在一边,同时,与黑格尔体系的百科全书式的丰富内容相比,他本人除了矫揉造作的爱的宗教和贫乏无力的道德以外,拿不出什么积极的东西。
但是,从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中还产生了另一个派别,唯一的真正结出果实的派别。这个派别主要是同马克思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恩格斯在这里加了一个注:“请允许我在这里作一点个人的说明。近来人们不止一次地提到我参加了制定这一理论的工作,因此,我在这里不得不说几句话,把这个问题澄清。我不能否认,我和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这以前和这个期间,我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地参加了这一理论的创立,特别是对这一理论的阐发。但是,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马克思没有我也能够做到,至多有几个专门的领域除外。至于马克思所做到的,我却做不到。马克思比我们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马克思是天才,我们至多是能手。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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