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爲什麼要用“馬克思”來命名的問題,恩格斯曾經在多個場合做過說明,例如他反覆強調,構成馬克思主義核心的基本思想“完全是屬於馬克思一個人的”。且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四的第2自然段末尾特別加註說明了原因。馬克思主義中絕大部分基本指導思想,以及對這些指導思想的最後的明確的表述,都是由馬克思提出來的,這是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創立的理論體系以馬克思的名字來命名的根本原因。


以下是原文:
施特勞斯、鮑威爾、施蒂納、費爾巴哈,就他們沒有離開哲學這塊土地來說,都是黑格爾哲學的分支。施特勞斯寫了《耶穌傳》和《教義學》以後,就只從事寫作勒南式的哲學和教會史的美文學作品;鮑威爾只是在基督教起源史方面做了一些事情,雖然他在這裏所做的也是重要的;施蒂納甚至在巴枯寧把他同蒲魯東混合起來並且把這個混合物命名爲“無政府主義”以後,依然是一個怪物;唯有費爾巴哈是個傑出的哲學家。但是,不僅哲學這一似乎凌駕於一切專門科學之上並把它們包羅在內的科學的科學,對他來說,仍然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不可侵犯的聖物,而且作爲一個哲學家,他也停留在半路上,他下半截是唯物主義者,上半截是唯心主義者;他沒有批判地克服黑格爾,而是簡單地把黑格爾當做無用的東西拋在一邊,同時,與黑格爾體系的百科全書式的豐富內容相比,他本人除了矯揉造作的愛的宗教和貧乏無力的道德以外,拿不出什麼積極的東西。
但是,從黑格爾學派的解體過程中還產生了另一個派別,唯一的真正結出果實的派別。這個派別主要是同馬克思的名字聯繫在一起的。

恩格斯在這裏加了一個注:“請允許我在這裏作一點個人的說明。近來人們不止一次地提到我參加了制定這一理論的工作,因此,我在這裏不得不說幾句話,把這個問題澄清。我不能否認,我和馬克思共同工作40年,在這以前和這個期間,我在一定程度上獨立地參加了這一理論的創立,特別是對這一理論的闡發。但是,絕大部分基本指導思想(特別是在經濟和歷史領域內),尤其是對這些指導思想的最後的明確的表述,都是屬於馬克思的。我所提供的,馬克思沒有我也能夠做到,至多有幾個專門的領域除外。至於馬克思所做到的,我卻做不到。馬克思比我們大家都站得高些,看得遠些,觀察得多些和快些。馬克思是天才,我們至多是能手。沒有馬克思,我們的理論遠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所以,這個理論用他的名字命名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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