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州區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調查結果公佈

2022年12月25日16時7分許,宜賓市敘州區宜威路陳塘關段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500萬元。

爲全面查明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慘痛教訓,舉一反三,採取切實可行措施,堅決防止和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市政府政府決定,成立敘州區“12•25”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從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總工會、敘州區人民政府等部門抽派人員,對敘州區“12•25”道路交通事故開展調查,並邀請市紀委監委派人蔘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檢測檢驗等方式,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建議,形成了《敘州區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並經市政府批覆同意。

經查,敘州區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川Q870W8出租車當班駕駛員方勇駕駛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第9條有關規定(左右兩側後輪花紋深度均小於1.6mm)的車輛,在雨天溼滑路段超速行駛時(限速60Km/h,實際車速75Km/h)因操作不當發生順時針側滑,越過道路中央雙黃實線與對向由曲正文正常駕駛的川M31508重型自卸貨車相撞,導致本次事故發生。同時,事故還暴露出有關政府、部門、企業對道路運輸領域源頭管理不到位、路面動態管控不力、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宜威路“12•25”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事故調查組提出了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並呈報市政府審定。對宜賓珙桐運業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該企業6名責任人員分別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調查、行政處罰或內部處理。

市紀委監委在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責任事實的基礎上,對相關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珙縣人民政府、珙縣交通運輸局、珙縣城鄉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珙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市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等10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政務處分。責令珙縣城鄉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珙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等5個責任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單位)作出深刻檢查。

事故調查組針對一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混亂、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和相關部門履職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提出了防範及整改措施建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