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保險公司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2017年3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和2020年12月《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兩個新準則。經過認真準備,上市保險公司具備了實施兩個新準則的條件,總體看將有利於保險業穩健運行,迴歸保險保障本源,實現高質量發展。

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與原準則相比,主要變化包括兩方面:一是金融資產分類由“四分類”改爲“三分類”,分別是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金融資產減值計提由“已發生損失法”改爲“預期信用損失法”,要求基於歷史損失信息、當前信息和未來預測信息,對預期信用風險損失進行估計,並計提減值準備。

新保險合同準則與原準則相比,主要變化包括三方面:一是原準則下保費收款一次性全額確認爲收入,新準則下保費收款在整個保險期間逐期確認收入,並剔除其中的現金價值成分。二是原準則下負債評估的折現率使用750天移動平均國債收益率曲線,收益率曲線變動影響計入當期損益。新準則使用即期國債收益率曲線作爲折現率,收益率曲線變動影響計入所有者權益。三是新準則按照利潤來源,區分承保業績和投資回報業績分別列示。兩個新準則對保險公司內部管理、財務會計、業績考覈等提出了新要求,有利於保險公司更加穩健經營和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銀保監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持續推動保險公司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在六方面取得積極成效:一是保險公司持續迴歸主業。保障屬性強的普通壽險、健康險、意外險的保費收入佔比逐年上升,從2018年的54.5%上升至2022年的72.9%。二是人民羣衆獲得感明顯增強。2022年每1元保費對應的保障金額爲2924元,較2018年提高了54%。三是有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截至2022年末,保險資金爲實體經濟融資超過21萬億元,保險資金投向碳中和、碳達峯等綠色產業超過1萬億元,投向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超過4萬億元。四是經營效率不斷提升。2022年業務及管理費和手續費及佣金支出佔營業收入比重爲17.2%,較2018年下降了6.2個百分點。五是承保盈利能力穩步提高。2022年保險業承保利潤410億元,是2018年的2.71倍,爲近五年來最高值。六是經營性現金流保持充足。2022年經營活動現金流淨流入1.79萬億元,是2018年的4倍。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對保險公司實施兩個新準則的監管力度,推動保險業持續迴歸保險保障本源,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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