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5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到,嚴禁對“零基礎”等無行醫資質人員提供醫療美容技術培訓,並倡導在生活美容機構張貼“不得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等警示語,引導生活美容機構依法誠信經營,不得違法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醫療美容活動。

有關分析認爲,《指導意見》對醫療美容主治醫師及護理人員執業資格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並有助於糾正過往在醫療美容與生活美容管理上的一些誤區,將爲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健康發展提供更爲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嚴禁“零基礎”培訓

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醫療美容行業快速發展,在更好滿足人們對美的追求的同時,非法行醫、假貨頻現等突出問題也逐步暴露。例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佈的江蘇法院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典型案例中顯示,被告人陳某在未依法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在某酒店房間內爲被害人黃某進行提眉、祛眼袋手術。術後,黃某左眼腫脹、左眼下直肌腫脹、左眼球受壓,致左眼視神經萎縮、左眼無光感。經鑑定,黃某的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左眼視力盲目5級,評定爲八級傷殘。

因而,關於醫美從業者資質的問題成爲消費者關心的一大重點。一位重慶的消費者曉利(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大概在2019年時她預備進行隆鼻手術,但當她詢問對方是否方便在面診過程中進行錄音時遭到拒絕,最終未能進行手術。“因爲不知道怎麼查醫生資質,搜那個醫院搜出來的也都是廣告,所以爲了安全想給自己保個底,我覺得正規醫生都是不怕對自己的話負責的。”曉利表示。

切中消費者關心的問題,近年來,我國多次發佈文件強化對於從業者資質的核查與監管。例如,2020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動醫療美容機構公開執業信息,並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醫療美容機構及醫務人員違法違規執業行爲。2021年6月,《關於印發打擊非法醫療美容服務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提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具備法定條件,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嚴禁機構聘用非衛生人員、超範圍開展診療活動。

如今,有關從業者資質的監管或再次“提級”。《指導意見》中提到,醫療美容培訓屬於醫療技術培訓,一般應當由專業院校、醫療機構組織對醫學生、醫療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嚴禁對“零基礎”等無行醫資質人員提供醫療美容技術培訓。

“禁止‘零基礎’人員參與相關培訓,意在提高其職業‘門檻’,可以說是醫美監管方面的新提法。”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實中可能存在沒有醫療護理基礎而直接參與培訓並獲得從業資格的人,這容易使其在沒有紮實根基的情況下進入醫美行業,從而使得行業變得混亂且難以管理,傷及消費者權益。”

生活美容≠醫療美容

“醫療美容兼具醫療屬性和消費屬性,直接關係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醫療美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離不開規範高效的行業監管。”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在解讀《指導意見》時表示。

在嚴禁“零基礎”培訓之外,爲加強對醫美行業的監管,《指導意見》中還提到,要加強對醫療美容“導購”活動的監管。其中指出,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加大對從事醫療美容診療諮詢、就醫引導活動市場主體的監管力度,規範相關主體網上信息內容發佈行爲,嚴禁爲未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的美容機構提供診療諮詢、就醫引導服務,嚴禁無相應醫師資質或者醫學藥學知識的人員在線上線下從事醫療美容診療諮詢、就醫引導服務或利用互聯網發佈醫療美容知識科普等涉醫療領域專業信息內容。嚴禁在診療諮詢、就醫引導活動中作出不符合法律法規及診療規範要求的承諾或者表述,依法加大對“醫托”“藥託”的處置力度,查處商業賄賂,嚴厲打擊違法開展診療諮詢、就醫引導的行爲。

此外,《指導意見》還提出加強生活美容行業管理。生活美容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美容美髮行業協會的指導,充分發揮其在規範行業行爲、實施行業自律、開展行業自查自糾方面的作用,倡導在生活美容機構張貼“不得提供醫療美容服務”等警示語,引導生活美容機構依法誠信經營,不得違法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醫療美容活動。

洪濤認爲,如此加強生活美容行業管理,意在糾正過往存在的一些誤區。“例如美容美髮,它是生活服務業的一個行業,現下,不少機構將醫療美容與生活美容結合起來,於是容易出現管理的誤區。”

對行業亂象高壓嚴打

《指導意見》將有效推動醫療美容行業常態化、綜合性監管,並將從三方面促進醫療美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指出,一是《指導意見》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有關要求,構建了多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醫療美容行業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有利於防止監管空白,提升監管效能。二是《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醫療美容診療活動、涉醫療美容經營活動以及醫療美容用藥品醫療器械等納入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有助於明確監管重點,保持對行業亂象的監管壓力常在。三是《指導意見》對加強醫療美容“導購”活動、醫療美容培訓活動以及生活美容等關聯領域監管作出安排,通過規範醫療美容上下游和相鄰行業市場秩序,爲醫療美容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創造更爲公平、規範的市場環境。

“《指導意見》要求強化醫療美容行業監管、保持對行業亂象高壓嚴打態勢,就是要掃清‘黑機構’‘黑醫生’‘黑藥械’,以監管手段防止醫療美容行業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爲依法合規醫療美容機構健康發展提供更爲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該負責人指出。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表示,《指導意見》的出臺不僅要放在優化市場環境這一視角上看,還應放在當前促消費和內需的大背景下來看。“醫美行業市場非常大,但是開發的深度不夠。我們對醫美行業的產品服務還處於世界產業鏈的低端,大量的醫美需求者到國外去尋求服務。”宋向清向北京商報記者指出,“低端化、低附加值、低競爭力、低盈利能力是我們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而《指導意見》的監管則有助於或直接、或間接地改善這些問題。”

宋向清表示,未來醫美行業應該在政策引導下加強創新以提高競爭力,同時,在監管之下讓服務模式不斷提質、升級,從而讓整個行業更加的規範化、標準化。“醫美已經不是一個特殊的行業了,它與許多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宋向清表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出臺更多包括監管在內的政策,鼓勵醫美行業的發展,讓醫美成爲經濟發展的新支撐,成爲擴內需、促消費的新抓手。”

北京商報記者 金朝力 冉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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