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海銀保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寶山揚子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四項違法違規事實,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125萬元。

具體來看,該行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2017年7月,該行未按規定審查股東入股資金來源;2020年10月,該行個人經營貸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020年12月,該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2021年,該行未按規定報送報表資料。(陳佳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