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紅利面前總有人趁機鑽空子,在“科創”屬性等關鍵指標上做文章。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早在2020年就籌劃科創板IPO並推遲兩年申報的江蘇艾森半導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艾森股份”),涉嫌虛假陳述、過度包裝光刻膠業務,並存在涉嫌藉助貿易業務“硬湊”關鍵財務指標等問題。

其中,剔除錫球貿易等非核心技術收入後,公司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足2億元,最近三年複合增長率不足20%,無疑將難以滿足公司所選取的第一套“科創”屬性評價標準。

針對種種問題,記者多次撥打電話採訪,但艾森股份對外聯繫電話及其證券事務部負責人陳小華辦公電話均無人接聽。

● 本報記者 張冬晴

光刻膠業務被質疑過度包裝

由於全球光刻膠市場高度集中,核心技術掌握在日、美等國際大公司手中,光刻膠行業技術壁壘非常高,被譽爲集成電路行業“皇冠上的明珠”,這使得國內光刻膠行業成爲資本市場“硬科技”的代名詞。

作爲集成電路封裝測試行業的電鍍液及配套試劑等電子化學品生產商,艾森股份試圖朝着光刻膠方向進一步延伸產業鏈,公司自產光刻膠產品2022年剛剛起量。但值得注意的是,艾森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不乏涉嫌虛假陳述等可能存在過度包裝的情形。

其招股說明書披露稱,公司光刻膠主導產品包括先進封裝用g/i線負性光刻膠及OLED陣列製造用光刻膠,均主要對標國際競品,尚無國內同類量產供應商。對此,科創板審覈問詢有針對性地質疑,其上述表述是否客觀、準確。

艾森股份回覆稱,依據有三點:客戶A確認在先進封裝電鍍銅工藝領域的負性光刻膠均使用國際競品公司E的產品;客戶E確認OLED用光刻膠主要由國際競品公司F提供,國內尚無量產供應商;中國電子材料行業協會的報告稱OLED Array光刻膠依賴進口。

然而,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艾森股份上述說法可能並不完全符合行業實際情況。

業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g/i線光刻膠屬於中低端產品,從上世紀七十年代起g/i線正性光刻膠就已經成爲主流產品。目前,在半導體光刻膠領域,g線、i線、ArF線均以正性光刻膠爲主,g/i線負性光刻膠並非市場主流產品。

復旦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微納系統中心李自力等人2022年6月在中國科學院主管、中國化學會主辦的重點期刊《應用化學》發表的論文《先進光刻材料》介紹,根據曝光後光刻膠薄膜化學性質變化不同所導致的去留情況,光刻膠可分爲正性光刻膠和負性光刻膠。由於二者在曝光過程中涉及的反應類型不同,相比於負性光刻膠,正性光刻膠具有更快的響應時間。相對而言,使用正性光刻膠可以獲得更高的圖形分辨率。由於不同的應用領域對圖形的分辨率要求不同,目前正性光刻膠具有較高的市場佔有率。

根據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黃埔先進材料研究院顧雪松等人2021年9月在《應用化學》發表的論文《g線/i線光刻膠研究進展》披露,光刻工藝經歷了從近紫外g線(436nm)、h線(405nm)和i線(365nm)光刻,到深紫外KrF(248nm)、ArF(193nm)和F2(157nm)光刻,再到極紫外EUV(13.5nm)光刻,繼續發展到X射線光刻、電子束光刻和離子束光刻等光刻工藝。光刻工藝的不斷發展促使與之相對應的光刻膠不斷更新換代。

上述論文還披露,國內從事生產集成電路用光刻膠的企業主要有北京科華、蘇州瑞紅、南大光電上海新陽、江蘇漢拓、容大感光、彤程新材和飛凱材料等。其中,北京科華2009年建成g/i線正性光刻膠生產線,分辨率最高可達0.3μm;蘇州瑞紅2018年通過中芯國際上線測試,實現了i線光刻膠量產。

顯然,艾森股份將其並非市場主流產品的g/i線負性光刻膠包裝成“主要對標國際競品,尚無國內同類量產供應商”,與國內g/i線光刻膠行業的實際情況不符。

與此同時,艾森股份所謂的OLED用的光刻膠“主要對標國際競品,尚無國內同類量產供應商”也不符合國內實際情況。

公司披露稱,顯示面板用光刻膠在OLED製備過程中主要應用在前段陣列製造環節,即像素陣列Array製程。

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OLED陣列製造環節Array用正性光刻膠本土生產廠家至少包括北京北旭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簡稱“北旭電子”)、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合肥鼎材”)。

2022年年報顯示,彤程新材旗下顯示面板光刻膠生產企業北旭電子,是中國大陸第一家Array用正性光刻膠本土生產廠家。2022年北旭電子實現銷售收入2.42億元,國內市佔率約爲19%,是國內本土第一大供應商,其中北旭電子的產品在國內最大面板客戶京東方佔有率約45%以上。

此外,合肥產投集團網站等多個公開渠道的信息均顯示,合肥鼎材2022年9月對外發布Array用正性光刻膠產品,其年產15噸OLED高純有機材料和4500噸光刻膠材料項目正式投產。

北京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所高級合夥人向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在科創板IPO實踐中,確實出現過一些誇大其詞、避重就輕等過度包裝的失敗案例。招股說明書應當依法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信息,保證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光刻膠產品大部分外購

實際上,艾森股份報告期內銷售的光刻膠主要包括先進封裝用g/i線正性光刻膠、先進封裝用g/i線負性光刻膠、晶圓製造i線正性光刻膠和OLED陣列製造用正性光刻膠四種類型產品。

其中,公司的先進封裝用g/i線正性光刻膠外購自公司原關聯方濰坊星泰克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簡稱“濰坊星泰克”),而自研產品中的OLED陣列製造用正性光刻膠也來源於2018年1月以850萬元向濰坊星泰克購買的“OLED和TFT-LCD正性光刻膠技術”。

需要補充的是,2016年12月,公司與濰坊星泰克共同出資100萬元設立蘇州艾森星泰克半導體有限公司,二者認繳出資比例分別爲51%和49%,但最終於2018年1月將其註銷。

就在公司剛組建光刻膠研發團隊、尋求光刻膠業務快速突破時,艾森股份2017年4月還以830萬元購買濰坊星泰克5%股份。後因公司籌劃IPO面臨減少關聯交易、同業競爭和獨立性等問題,最終2019年12月與對方終止技術合作、2020年簽訂股權回購協議並由濰坊星泰克實際控制人以原價830萬元回購上述5%股權。

同時,公司的OLED陣列製造用正性光刻膠應用於兩膜層的產品仍處於產業化前期,應用於全膜層的產品仍在測試認證中,能否最終通過測試認證並批量供應仍存在不確定性。

此外,儘管公司晶圓製造用i線正性光刻膠2019年已通過華虹宏力的認證並進入小批量供應階段,但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銷售金額分別僅爲2.19萬元、3.64萬元和3.64萬元,尚未獲得連續、穩定的訂單。

其招股說明書顯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光刻膠產品的銷售收入分別爲454.85萬元、606.81萬元、574.41萬元和145.86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僅爲2.59%、2.95%、1.84%和1.67%。

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現,即便是營收佔比如此之低,艾森股份2019年至2021年光刻膠產品基本都是外購的,佔比超過97%,自產產品零星銷售,金額分別僅爲0.39萬元、3.33萬元和15.52萬元。

其中,外購光刻膠產品主要是先進封裝用g/i線正性光刻膠,供應商爲濰坊星泰克,銷售規模基本保持穩定。

值得注意的是,艾森股份2022年自產光刻膠收入增長至399.76萬元,自產產品佔比大幅提升至46.18%。對此,公司解釋稱,主要是因爲公司的先進封裝用g/i線負性光刻膠通過了長電科技、華天科技的測試認證,進入批量供應階段。

但根據補充披露的銷售情況來看,艾森股份2022年四季度分別向長電科技、華天科技銷售先進封裝用g/i線負性光刻膠121.80萬元和262.50萬元,2023年1至2月累計實現銷售金額僅爲14.32萬元。

李自力等人認爲,光刻膠是資本、技術雙密集型產業,需要投入大量資本以及配套設施,需要有先進的合成及電子級純化技術,並且生產、驗證週期較長。

涉嫌拼湊“硬科技”關鍵指標

按照艾森股份所選取的“科創屬性評價標準一”,公司財務方面剛好跨過“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20%,或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3億元”的關鍵指標。

其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及2022年1-3月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爲17571.74萬元、20558.67萬元、31447.88萬元和8751.89萬元,最近3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爲33.56%,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爲3.14億元。

然而,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卻發現,看似靚麗的業績背後,艾森股份報告期各期通過錫球等貿易業務扮靚業績的特徵非常明顯,錫球等貿易業務持續大幅增長的背後毛利率下降至負值。

其招股說明書披露,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錫球等電鍍配套材料的銷售收入分別爲5094.64萬元、6436.87萬元、11659.92萬元和3503.59萬元,主營業務收入佔比分別爲28.99%、31.31%、37.43%和40.03%。

也就是說,扣除錫球等電鍍配套材料的銷售收入後,艾森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主營業務收入分別僅爲12477.10萬元、14121.80萬元、19488.84萬元和5248.30萬元,最近3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僅爲16%。

如此來看,按照公司所選取的第一套科創屬性評價標準,公司報告期內最近一年(即2021年)營業收入遠遠不及3億元的最低門檻,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也遠遠不及20%的最低門檻。

需要補充的是,早在2020年艾森股份就曾籌劃科創板IPO,但因當時公司上市時機尚不成熟而推遲到了2022年10月才正式申報。

根據審覈問詢回覆披露,因業務發展面臨資金需求,公司於2020年籌劃在科創板首發上市並募集資金,擬適用《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中“發行人依靠核心技術形成的主要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動的關鍵設備、關鍵產品、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等,並實現了進口替代”的相關標準。後經綜合考慮和審慎分析,認爲當時公司上市時機尚不成熟,決定推遲上市計劃。

那麼,當時艾森股份IPO究竟存在哪些實質性障礙呢?

在2020年9月報送的上市輔導報告中,華泰聯合證券盡職調查發現,艾森股份2020年上半年經營業績較上年基本持平,增長率低於預期。同時,公司需要解決與濰坊星泰克的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以及影響公司業務獨立性等問題。

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現,即使推遲了兩年申報IPO,艾森股份依然面臨財務指標過低等問題。招股說明書顯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分別爲1955.36萬元和2960.51萬元,最近兩年累計淨利潤僅爲4915.87萬元。

錫球貿易收入佔比畸高

除了涉嫌過度包裝、淨利潤規模偏低外,艾森股份還將面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問答》第10條規定的“觸線”。

根據第10條規定,保薦機構應結合發行人所處的行業、技術水平和產業應用前景,重點核查“發行人營業收入是否主要來源於依託核心技術的產品(服務),營業收入中是否存在較多的與核心技術不具有相關性的貿易等收入”等事項。

其招股說明書披露,以傳統封裝用電鍍系列化學品起步的艾森股份,已成爲國內傳統封裝電鍍液及配套試劑的主力供應商,先進封裝領域光刻膠及配套試劑產品實現較快增長。

但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艾森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核心技術收入佔比分別僅爲63.49%、61.43%、58.47%和56.94%,而佔比高達四成左右的非核心技術收入則是以錫球爲主的電鍍配套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從業務模式來看,艾森股份通過外購原材料錫錠並委外加工成錫球后進行銷售,屬於典型的貿易業務。

2019年之前,公司主要採用外購模式銷售錫球產品,即直接採購錫球產品再向客戶銷售;2019年以後逐步轉爲外協加工模式,公司從供應商處購買錫錠,委託外協加工廠加工成錫球后對外銷售。

其中,上海滇南有色金屬有限公司爲公司錫錠的主要供應商,系雲南乘風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區域的銷售代理公司;蘇州威禾錫業有限公司爲公司錫球的外協加工廠商。公司將錫錠從供應商處運送至蘇州威禾進行加工成錫球后銷售給下游封裝客戶。

公司明確表示,錫球涉及外協加工,主要外協加工工序包括加熱、澆鑄、篩分等工序,錫球產品不屬於公司核心技術產品,不涉及核心技術及核心加工工序。

根據審覈問詢回覆函披露,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錫球銷售金額分別爲5872.61萬元、11050.06萬元、10681.36萬元,對應的錫球產品毛利率分別爲3.70%、5.60%和-4.68%。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艾森股份在回覆審覈問詢時辯稱錫球等電鍍材料與公司核心產品配套使用,具有相關性,不存在較多的與核心技術不具有相關性的貿易等收入情形,但公司明確電鍍液及配套試劑、光刻膠及配套試劑均屬於溼電子化學品,與錫球等有色金屬加工行業並不存在任何關聯性。

國內頭部封測大廠的錫球業務負責人姜先生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所有的錫球都是向雲南錫業等上游礦企採購錫錠進行熔鍊、開模等工序加工成各種規格標準的錫球,錫球的關鍵因素是錫的純度和含鉛量。錫球業務沒有什麼技術含量,最多就是賺個加工費而已,其本人多年前就爲公司打造了封裝測試所需的錫球配套產能。

姜先生進一步透露,從封裝測試企業的角度來說,錫錠屬於大宗商品,價格也是公開透明的,完全可以自己直接採購錫錠加工成錫球。當然,也可以向行業裏的其他加工企業採購錫球,並沒有跟電鍍液配套採購的行業慣例,只能說艾森股份的錫球貿易業務佔比在行業裏比較大,但因其身份比較敏感,其他情況不方便透露太多。

隨後,中國證券報記者通過國內錫球行業龍頭、上海某企業負責人吳先生也得到確認,封裝測試廠商可以直接向錫球供應商採購,也可以找電鍍液等材料商代購錫球,行業內並不存在錫球與電鍍液必須配套銷售的行業慣例。

那麼,艾森股份及其保薦機構華泰聯合證券又將如何作出合理解釋?到底還有多少問題尚待監管部門進一步督導檢查?艾森股份的科創板IPO之路將如何走下去?中國證券報將繼續保持密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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