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間,白雲機場發佈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廣州白雲國際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廣告公司”)和迪岸雙贏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迪岸公司”)簽署了白雲機場T1航站樓廣告經營合同。廣告公司授予迪岸公司有償使用白雲機場T1航站樓規劃範圍內廣告媒體,迪岸公司向廣告公司支付廣告發布費,第一經營年度廣告發布費基準價(含稅)爲人民幣2.858億元。廣告媒體經營期限爲 32+X 個月,其中“32 個月”爲自 2023.5 至 2025.12,“X 個月”根據 T3 航站樓啓用、T1 航站樓流程及裝修改造情況確定。

值得關注的是,第一經營年度的2.858億元只是基準價,實際支付將按照實際旅客吞吐量增幅而調整。後續經營年份,將基於上一年度實際廣告特許經營費進行浮動。根據協議,如果吞吐量在4000萬人次到6000萬人次之間,白雲機場收取2.858億元,超過或低於均有所調整。此後經營年度,若旅客吞吐量同比變動幅度在20%內,則廣告費在上一年度廣告費的基礎上每年增加6%。

對此,界面新聞發現白雲機場新合同簽訂的保底金額較舊合同有明顯增長,而且新合同經營權範圍也小於舊合同。本次招商項目僅包括T1航站樓國內區域376個廣告媒體資源,不包括東一、東二指廊區域廣告媒體以及安檢區域LED媒體,這些區域待改造完成後再進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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