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專利訴訟。

作者 | 於婞

編輯丨李白玉

來源 | 野馬財經

這是野馬財經的第3220篇原創

本文約3258字,閱讀時長約8分鐘

我們平時使用的許多電子產品,並非全都是品牌自主研發生產的,如聯想就採取自有製造和ODM兩種模式。

ODM是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縮寫,直譯是“原始設計製造商”,俗稱“貼牌”。

從手機品牌來看,華泰證券數據顯示,小米早在2020年的對外委託設計佔比就達74%,對應出貨量1.14億臺,爲行業之最。

華勤技術作爲ODM代工廠,承接了不少品牌的設計和生產,紅米9、小米手環7Pro、OPPO A32、三星 Galaxy A03s都是華勤技術的貼牌產品。

2021年,華勤技術曾在科創板遞表,擬上市募資75億元,不過因科創屬性不足等原因,歷經三輪問詢後,撤回上市申請並轉滬市主板。

本次IPO,華勤技術擬募集資金縮水了足足20億元,此外,募資用途還增加了6億元補充現金流。在智能手機行業下行的背景下,代工廠華勤技術開始上市尋出路?

代工生意年入838億

ODM廠商是指制根據產品概念和規格等一系列需求,爲品牌廠商研發相應的產品,可以覆蓋產品設計和開發等所有的流程。

在各個行業中,都存在ODM代工模式,華勤技術主要從事智能硬件產品的研發設計和生產製造,產品線涵蓋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產品。

華勤技術大客戶雲集,包括三星、聯想、小米、OPPO、華爲等衆多知名品牌。以智能手機爲例,由於ODM廠商可以快速、大批量、低成本地進行生產,部分品牌廠商更傾向於將中低端機型交給代工廠來進行研發設計和生產製造。

Counterpoint數據顯示,華勤技術2021年智能硬件三大件(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出貨量超2億臺,位居全球智能硬件ODM行業第一。但公司的大部分收入來源於手機產品,2021年,其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的營收佔比分別爲47%、26%、21%。

憑藉代工研發設計和生產,華勤技術2019-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下稱“報告期”)的營業收入分別爲353億元、598.66億元、837.59億元、501.08億元,淨利潤分別爲5.03億元、21.91億元、18.75億元、10.23億元。

可以看到,在鉅額的營收面前,華勤技術的毛利率並不高,報告期內分別是7.87%、9.9%、7.75%、8.36%。而據東方財富顯示,在公司此前遞表的科創板中,2020年僅有2家公司的毛利率比華勤技術低。

毛利率低是ODM行業面臨的普遍難題,由於沒有品牌溢價,廠商面對行業下行和同行競爭時只能不斷壓縮自己的利潤空間。

同做智能硬件ODM的聞泰科技也存在這方面的困境。不過,後者借殼A股上市後收購安世半導體,已經成爲全球功率半導體公司巨頭,實現華麗轉身。

華勤技術、聞泰科技的創始人都是邱文生、張學政都是來自中興的老員工。其中張學政曾任意法半導體工程師,後擔任中興通訊總經理助理,邱文生則是深耕手機通訊方向。

有行業人士指出,ODM跟做品牌最大的區別是,是在給別人做東西還是給自己做東西,歸屬權非常清晰,要給自己做事情的心態是不一樣的。每個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在自有品牌設計創造方面的能力纔是企業繼續發展下去的靈魂。

從華勤科技的募資用途來看,公司仍然打算專注於智能硬件行業,並試圖涉足新汽車電子領域。《招股書》顯示,華勤科技擬募資55億元,其中其中15億用於上海新興技術研發中心項目、14億用於瑞勤科技消費類電子智能終端製造項目,剩餘資金用途包括南昌筆電智能生產線改擴建項目、華勤絲路總部項目、華勤技術無錫研發中心二期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供應商與客戶重疊

在華勤技術的經營過程中,原材料成本佔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公司採購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電子元器件、結構器件和包裝物料等。

報告期內,華勤技術存在大量供應商與客戶重疊的情況。

如聯想、三星、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宏碁股份有限公司都曾在華勤技術前五大供應商之列,同時,三星、聯想、華碩、宏碁也均是華勤技術報告期內的前五大客戶。

這主要是由華勤技術的Buy&Sell模式導致。Buy&Sell模式常見於OEM代工廠,OEM是指品牌方擁有產品的知識產權,生產廠只負責生產製作。Buy&Sell模式下,品牌公司向供應商直接購買原材料,再將原材料(不經過任何加工)直接轉賣給OEM,由OEM將原材料組裝成成品再出售給品牌公司。

由於華勤技術是自主研發設計生產的ODM公司,因此,在此輪IPO過程中,上交所對於公司是否存在客戶指定供應商的情形進行了問詢。

華勤技術表示,公司將主要Buy&Sell客戶定義爲報告期內Buy&Sell採購總額佔Buy&Sell 收入總額35%以上的客戶。客戶指定供應商模式是公司原材料自採模式中的一種,該模式下由客戶指定供應商,由華勤技術根據自身的採購制度和流程,直接向供應商下單並進行採購付款,採用指定供應商模式與公司展開合作的客戶主要包括三星、中郵通訊、亞馬遜等。

行業人士指出,Buy&Sell模式對代工廠而言最直接的好處是,增加了營業額。原來是收取代工費用,現在需要和品牌商交易物料。營業額得到極大的提升。

該模式壞處也很明顯,因爲賬期的差異,需要投入更多的運營資金。此外,企業需要招聘大量人員,所以人力成本會提高,而且容易發生訂單“擠兌”現象。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華勤技術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爲75.99億元、142.97億元、183.85億元及 192.12億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爲 41.61%、53.68%、53.16%及 53.60%,隨着經營規模增加呈現增長趨勢。此外,公司還提示了勞動用工短缺及人力成本上升風險。

而除了Buy&Sell模式外,華勤技術還存在許多既是供應商又是客戶情形,如聯創電子、同興達、合力泰、國顯等公司,採購產品主要是屏幕、攝像頭等,銷售產品主要是功能IC、連接器等。

華勤技術表示,除Buy&Sell模式外其他既是公司供應商又是客戶的企業主體主要均爲公司的供應商,公司對部分供應商進行一定材料銷售,形成公司的客戶,其銷售佔採購比重均不足15%。

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對“觀察者網”表示,對於IPO企業存在客戶和供應商重疊的情況,監管機構通常關注:1、同爲客戶和供應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符合行業特徵;2、雙方銷售及採購是屬於獨立購銷業務還是委託加工業務,會計處理上適用總額法還是淨額法確認;3、銷售及採購交易是否公允,雙方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特殊關係,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深陷專利訴訟

與普通的代工廠不同,作爲ODM廠商,華勤技術需要自主設計和研發產品,公司每年在研發方面的投入也很多,報告期內研發費用率分別是4.35%、4.06%、4.32%、4.9%,高於行業平均水平。

然而,積極投身研發的華勤技術卻深陷專利訴訟官司。

2012年6月,諾基亞公司起訴華勤技術侵犯其發明專利,法院進行了分案處理,其中對某型號手機的分案,一審認爲華勤技術製造銷售的某型號手機的技術方案落入諾基亞公司相關發明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範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已於2021年12月就該分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不過《招股書》顯示,華勤技術歷史上公司曾與諾基亞公司之間就專利發生過8宗訴訟案件,其中7宗法院均判決駁回諾基亞公司的訴訟請求或准予諾基亞公司撤訴。

倒黴的是,與諾基亞的訴訟糾纏了十年,華勤技術終於順利脫身並從滬市主板重啓IPO,專利官司又再襲來。

2022年8月25日,Bell Northern Research, LLC(下稱“BNR”)起訴華勤技術及其他15家企業侵犯其13項專利。截至《招股書》簽署日,該案尚待美國佛羅里達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正式送達公司。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張慧進律師指出,重大訴訟對於公司上市是會有不利的影響的。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佈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不過上海某事務所合夥人王智斌律師表示,訴訟案是否會對IPO造成影響,關鍵在於發行審覈機構如何判斷訴訟結果對公司穩健運營造成的影響。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訴訟金額、涉案專利產品是否是公司主營產品等等。

華勤技術認爲,BNR涉訴專利不屬於公司核心專利技術,專利訴訟不會導致發行人核心技術、現有專利產生權屬糾紛。

但華勤技術也提示,隨着業務的發展與市場地位的提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也可能面臨其他競爭對手或企業等發起的訴訟風險。因此,公司無法完全排除未來競爭對手或第三方採取訴訟策略,阻滯公司市場拓展與業務發展的可能性。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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