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據65月28日媒體報道,根據前段時間的聯賽情況,中足聯籌備組計劃於第一階段中超聯賽結束前後(初定6月9日),召開中超俱樂部負責人蔘加的聯賽工作會議,爲聯賽"降溫"。

公開信息顯示,截止目前,中國足協已經出具51張各類違紀罰單,涉及中超的有11張。其中,除了津門虎球員楊帆及成都賽區外,其他罰單均爲5月份開出。而所有處罰中,對中超球員的力度最重,舒尼奇、賈德松和馬鎮均被停賽5場、罰款5萬。領到本賽季首張罰單的球員楊帆,則是停賽4場、罰款4萬。此外,受處罰的球員包還包括羅德里格、阿齊茲,以及謝暉、範兵、李鎮伯等教練和俱樂部官員。

這些表明,聯賽進入5月份以來,各隊競爭加劇,甚至多個場次出現火爆衝突場面,這些罰單對球員個人、球隊及相關俱樂部都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爲了"降溫"。形式以溝通爲主,內容包括列舉本階段出現的典型爭議判罰案例、邀請中國足協裁委會專家對判罰做出解讀、宣貫國際足聯新的規則等。報道還表示,對於一些錯判漏判,賽事主辦方也不"護短",將向俱樂部做出解釋和說明。

看了報道,爲中足聯此舉叫好的同時,也談兩點個人看法。

第一、處罰的標準和尺度不一,克雷桑聯賽停3場是個笑話

本賽季多次判罰引起爭議,包括有兩次犯規均是當值主裁判出示黃牌、賽後足協追加處罰。之所以出現這些情況,除了球員"火氣大"之外,裁判的執法標準不一可能也是主要原因。比如舒尼奇的類似犯規動作,上賽季王大雷是停賽4場、罰款4萬,而斯坦丘則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同樣是泰山與津門虎之戰,賈德松因爲"報復"貝里奇而"用拳擊打"對方面部受到重罰,但後者的拉拽等行爲卻連犯規都不算。類似的動作,馬萊萊第7輪踩踏理查德,卻連黃牌都沒有;第9輪,馬萊萊正面飛踹劉濤膝蓋,至少是一張紅牌,卻只是黃牌了事。

有爭議的判罰還包括:聯賽首輪,呂文君在與鄧涵文拼搶中倒地之後,背後有一個明顯的蹬踏動作至對方倒地,主裁判沒有任何表示;第1、第2輪,崔麟和于大寶禁區內明顯手球犯規,均沒判點球;第2輪高天意背後踩踏斯坦丘,沒有黃牌;第7輪彭欣力剷倒單刀的韋世豪,僅僅出示一張黃牌;甚至,有球迷總結出第3輪武漢三鎮與梅州客家之戰,主裁判至少作出6次對前者不利的判罰,等等等等。

至於克雷桑的停賽,更是一個笑話。球員犯規是去年足協盃半決賽,按理說,足協盃決賽、超級盃再加兩場新賽季聯賽,停賽期就已經滿了、第3輪就可以復出。但由於超級盃泰山隊未給其報名,導致其聯賽第4輪才能上場。

這也引發了外界的廣泛熱議,不少球迷還嘲笑泰山隊"不懂事",爲什麼不在超級盃給他報名。但實際上,有哪條規則規定,處於停賽期的球員,即便不能上場也可以報名、並以此衝減停賽次數?如果有,這也是錯誤的規則。事實就是,4場停賽(直接紅牌自動停一場),克雷桑卻缺席了5場。

第二、奇葩的管理模式

由於不可知的原因,目前的職業聯賽出現雙重管理的現象。名義上,中足聯籌備組負責賽事的組織(僅指中超,上下同),但實際上的管理可能在足協。這其中,裁判問題更爲突出。

目前的裁判管理應該有3個方面:足協負責培訓、委派;中足聯負責具體使用;足協裁委會負責考覈。而又由於後者爲足協下屬部門,實際上相當於足協和中足聯共管。

打個比方,國企負責招工、培訓和考覈,私企則是用工方。

這說明什麼問題呢?

上述、包括未羅列的爭議判罰款,中足聯沒有任何"話事權",裁判是足協推薦的、考覈也是由它來進行。因而,這次所謂的中超俱樂部負責人蔘加的聯賽工作會議,中足聯只能與俱樂部負責人進行"溝通"。甚至,對這些判罰進行解讀的專家,也只能由足協來安排。

說白了,運動員和裁判員都是足協,而中足聯不過是"看客",挺多是一個"和事佬",對裁判員沒有任何的管理權。

由此看來,所謂的"降溫",不過是隔靴搔癢而已,最多也就安慰一下俱樂部,希望理解其"難處"。員工表現好壞,企業別說考覈,恐怕連批評的權限都沒有,人家憑什麼要聽你的?等到問題累積嚴重、眼看不可收拾了,你找員工代表來開個會,說是要"溝通"。"溝"可能是溝了,能"通"嗎?什麼主都做不了,開這個會有什麼用?要是"溝"而不"通",人家豈非更壓制、怨氣更嚴重?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聯賽出現這麼多有爭議的判罰,足協從來沒有任何的"發聲"。它就像一個與己無關的局外人一樣,高高在上看着周遭,自始至終保持沉默。但實際上,每一次爭議判罰,都讓人感覺到一根看不見、模不着的線在背後牽着。

是時候必須做出某些改變了。

比如說,這個"中足聯籌備組",從陳戌源上臺至今,快4年了,還在"籌備"。如果不把聯賽的管理權真正交給中足聯,類似的問題還會層出不窮。中足聯夾在中間,有苦說不出、想管管不了,成了一個有名無實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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