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勃股份”或“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2,588.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在創業板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並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證監許可[2023]528號)。

經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數量爲2,588.00萬股,全部爲公開發行新股,發行人股東不進行老股轉讓。本次發行的股票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1、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發行採用向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衆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3)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規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報價的初步詢價結果後,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於42.01元/股(含42.01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爲42.00元/股,且申購數量小於750萬股(不含)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擬申購價格爲42.00元/股、申購數量等於750萬股且申購時間同爲2023年5月31日14:50:51:463的配售對象中,按照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剔除10個配售對象。以上過程共剔除76個配售對象,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爲48,240萬股,佔本次初步詢價剔除無效報價後擬申購數量總和4,813,130萬股的1.0023%。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

(4)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爲35.66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後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故保薦人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本次戰略配售。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最終僅爲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即中信建投股管家恆勃控股1號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恆勃控股1號資管計劃”)和中信建投股管家恆勃控股2號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恆勃控股2號資管計劃”)。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恆勃控股1號資管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數量爲64.2176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2.48%;恆勃控股2號資管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數量爲25.586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0.99%。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爲388.20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爲89.8036萬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3.47%。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股數與最終戰略配售股數的差額298.3964萬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投資者請按此價格在2023年6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爲2023年6月6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爲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爲9:15-11:30,13:00-15:00。

(6)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

(7)網下投資者應根據《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於2023年6月8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8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爲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8)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採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爲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爲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爲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爲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方面,恆勃控股1號資管計劃和恆勃控股2號資管計劃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爲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限售期屆滿後,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關於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9)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10)網下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資產規模等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不得超資產規模申購。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網下申購或未足額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違規次數合併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的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2、中國證監會、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3、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23年5月29日(T-6日)披露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和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上的《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4、本次發行價格爲35.66元/股,請投資者根據以下情況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爲:

(1)27.2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2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36.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4)35.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恆勃股份屬於汽車製造業(C36),截至2023年5月31日(T-4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最近一個月行業平均靜態市盈率爲24.55倍。

截至2023年5月3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至2023年5月31日。

注1:市盈率計算如存在尾數差異,爲四捨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後EPS=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歸母淨利潤/T-4日總股本。

與行業內其他公司相比,恆勃股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優勢:

第一、研發創新優勢: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重視研發能力建設。公司發展至今,已取得超過100項專利。公司被評爲“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國內燃機零部件行業排頭兵企業”。2010年至今,公司持續被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近年來,公司技術研發中心陸續被評爲“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浙江省企業技術中心”、“浙江省恆勃汽車進氣系統省級企業研究院”。公司研發能力不斷邁向新臺階,公司經過多年的技術積累,掌握進氣系統及炭罐等的研發和生產技術,具有強大的獨立設計和分析能力,能夠做到與整車廠同步開發,參與到整車零部件的設計、驗證整個過程。

第二、實驗室測試優勢:公司實驗室主要從事進氣系統、炭罐、橡膠、濾紙等產品的試驗和檢測,已獲得CNAS權威認證,且得到國際認可論壇(IAF)、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實驗合作組織等多個國際組織的互認,具備了第三方檢測的能力和權威。強大的實驗測試能力是使整車廠放心交付產品研發任務的基礎保證。通過多年建設,公司實驗室培養了一大批技術骨幹,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並與國內外汽車品牌如廣汽、吉利、奇瑞、比亞迪、長城、東風日產等行業的知名企業及專家合作,爲公司在新產品研發和創新方面,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保障,也爲行業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進作用。

第三、客戶資源優勢:公司堅持大客戶發展戰略。摩托車市場是公司的傳統優勢市場,公司與雅馬哈、本田、鈴木、豪爵(大長江集團)等行業領導型企業開展了長期的合作。汽車市場上,公司客戶覆蓋了廣汽、吉利、奇瑞、比亞迪、長城等國內大部分自主主流品牌,與東風日產等合資、外資品牌開展了同步開發項目,是廣汽乘用車空濾器、炭罐產品的核心供應商。在通用機械市場上,公司與富世華、雅馬哈、川崎等國外知名企業建立了穩定的供應關係。大客戶資源爲公司長期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市場基礎,亦是公司宣傳品牌、擴大知名度的良好載體,有利於公司進一步開拓新市場、開發新客戶,能夠爲公司的持續快速發展提供重要保障;有利於不斷提高公司的技術能力、管理水平;有助於公司獲得進入新能源汽車零部件市場的先發優勢。

第四、工藝技術優勢:公司是國內較早從事空氣濾清器及進氣系統的企業之一,在產品生產的工藝技術方面具備深厚的經驗沉澱。公司憑藉十數年的經驗積累,將生產過程可能遇到的工藝難點在產品結構設計階段就進行優化規避,使後續生產中的焊接氣密性等更有保障,提升產品的可靠性;應用了氣體輔助成型技術,可大幅度降低對注塑機和模具的要求,消除厚壁處的縮痕,提高表面質量和產品強度,達到輕量化的效果。

第五、產品優勢:公司自成立以來,從傳統優勢產品空氣濾清器起步,逐漸延伸豐富產品線,形成了現今的內燃機進氣系統總成產品,適應了汽車採購向模塊化方向發展的趨勢。同時,公司圍繞發動機周邊產品,開發了燃油蒸發污染控制系統的核心零部件炭罐,以及膨脹水箱、吹塑油箱、發動機罩蓋等塑料製品,爲推動汽車輕量化作出重要貢獻。目前,公司產品層次豐富、系列齊全,相比行業內衆多隻能提供進氣系統部分零部件的企業,公司能夠滿足客戶“一站式”的採購需求,不僅豐富了公司的贏利點,也使公司在市場競爭中佔據更加有利地位。

第六、市場反應優勢:與研發核心部門普遍位於國外的國際知名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組織機構層級精簡,客戶信息能在決策層、技術層和生產層之間進行快速和有效的傳遞,爲公司創造了對訂單的快速響應優勢。此外,公司在自主研發能力的基礎上,建立了與客戶同步開發的設計機制,既保證了足夠的利潤空間,也大大縮短了產品的交付週期,從而顯著增加了公司獲得市場份額的機會。

第七、模具開發優勢:模具的設計開發是評測汽車零部件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公司產品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即建立在長期形成的模具開發優勢基礎之上。公司機器設備豐富,且經過長期實踐經驗的積累,熟練掌握了多種注塑模具的設計開發和加工工藝,並可提供從模具可製造性分析(DFM)、塑料流動及成型缺陷分析、模具結構設計的全套技術解決方案。公司已實現精密模具設計、開發和加工全過程的精確控制和可視化,提高了模具的精確度和穩定性指標。

綜上,作爲專業從事內燃機進氣系統研發、生產、銷售的產研一體企業,公司在汽車、摩托車、通用機械領域形成了豐富的產品結構,在行業內具備一定的優勢地位。

本次發行價格35.66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2年扣非前後孰低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攤薄後市盈率爲36.36倍,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孰低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平均靜態市盈率38.95倍,但高於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24.55倍,超出幅度約爲48.13%,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2)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

(3)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於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情況並綜合考慮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爲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4)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後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後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後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5、按本次發行價格35.66元/股計算,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預計爲92,288.08萬元,扣除發行費用10,146.64萬元(不含增值稅)後,預計募集資金淨額約爲82,141.44萬元,如存在尾數差異,爲四捨五入造成。

此次發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淨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6、本次發行申購,任一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爲無效申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參與戰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7、本次發行結束後,需經深交所批准後,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准,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8、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於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願承諾。

9、請投資者關注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下申購後,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3)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5)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第五十六條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號),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深交所將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並上報中國證監會。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發行並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投資者已繳納認購款的,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經繳款投資者的退款事宜。中止發行後,在中國證監會予以註冊決定的有效期內,且滿足會後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經向深交所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啓發行。

10、發行人、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並希望分享發行人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

11、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並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瞭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並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恆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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