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網

6月7日,江蘇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75.SZ,以下簡稱“中旗股份”)發佈公告稱,收到南京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寧新區管環罰[2023]22號)。

據南京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調查查明,中旗股份“產品資源化利用及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該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在法律適用審查和相關證據覈查的基礎上,經集體案審討論研究,南京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要求中旗股份責令改正,並罰款25.62萬元。

根據中國證監會頒佈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中旗股份所屬行業爲製造業中的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製造業,主要業務爲新型高效低毒農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21年,中旗股份曾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受到行政處罰,被責令改正、罰款19萬元。

中旗股份(300575.SZ)2022年年報顯示,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29.7億元,同比增長35.4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4.2億元,同比增長96.63%;基本每股收益1.35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報顯示,2023年第一季度營收約7.42億元,同比增加6.4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9270萬元,同比減少14.55%;基本每股收益0.3元,同比減少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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