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費天元)6月10日,以“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爲主題的首屆中國資本市場法治論壇在上海召開。在“基金期貨市場時代機遇與法治保障”分論壇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副總經理曹越發表演講,闡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對於期貨交易場所的重要意義。

曹越認爲,期貨和衍生品法凝聚了我國期貨市場30多年探索發展的經驗共識,體現了中國特色與借鑑國際市場最佳實踐的有機結合,爲期貨市場高質量服務實體經濟指明瞭方向。期貨和衍生品法構建了立體完整的期貨市場監管制度體系,既有理論的科學性和現實的針對性,又有系統的邏輯性和着眼長遠的戰略性,能夠有效保障我國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期貨交易場所是遵循社會公共利益優先原則,爲期貨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期貨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是重要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在曹越看來,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對於期貨交易場所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管相銜接的監管機制,強化期貨交易場所一線監管職責。期貨和衍生品法明確了行政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各自的監管職責,構建了立體化的法律責任體系,顯著提高了違法違規行爲成本,有效維護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秩序。

二是規定了新品種上市實行註冊制,增強我國期貨交易場所創新動力。實施品種上市註冊制,有利於增強我國期貨交易場所改革創新的動力,強化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更好地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提升自身競爭力。

三是明確了基礎交易制度,提升期貨市場運行效率。期貨和衍生品法明確了有價證券作爲保證金的法律基礎,拓寬了保證金範圍;明確了交易確定性原則,有助於保障期貨交易的穩定性和高效率;同時,對取消交易作出有關制度安排,較好地兼顧了交易的公平性。

四是夯實了期貨結算制度的法律基礎,提升期貨交易場所的安全性。期貨和衍生品法在法律層面明確了期貨結算機構的中央對手方法律地位,爲我國期貨市場的國際化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時,立足於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經驗,對我國獨特的保證金封閉管理等結算制度予以了充分肯定。

展望未來,曹越表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的實施爲契機,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交易、結算、風控等基礎制度機制進一步完善,促進形成更加成熟的期貨市場基礎制度和法律體系,爲加快構建中國標準的制度規則話語權貢獻力量,走出一條金融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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