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回購註銷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20股,佔回購註銷前公司總股本的0.0001%,涉及激勵對象1人。

2、本次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爲3.76元/股,回購資金總額爲人民幣14,739.20元。

3、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覈確認,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事宜已於2023年6月12日辦理完成。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審批情況

2023年3月22日,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及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註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因1名激勵對象離職,已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同意公司對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回購價格5.51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關於註銷部分股票期權和回購註銷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回購註銷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公司回購註銷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2,800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55)。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權益數量和價格的議案》,鑑於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對擬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和回購價格進行調整,調整後回購註銷數量爲3,920股,回購價格爲3.76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關於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權益數量和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3)。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完成情況

1、回購原因及回購數量

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第八章“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的“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的處理”中(二)的規定:“激勵對象因合同到期、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由公司註銷,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價格回購註銷。”的規定,鑑於1名激勵對象已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經股東大會批准,公司對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股進行回購註銷處理。

鑑於公司已於2023年4月25日實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以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爲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4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中的股本溢價向全體股東10股轉增4股。

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後,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數量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量做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Q=Q0×(1+n)

其中:Q0爲調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數量;n爲每股的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拆細後增加的股票數量);Q爲調整後的限制性股票數量。

調整後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2,800×(1+0.40)= 3,920股。

2、回購價格

鑑於公司已於2023年4月25日實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以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爲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4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中的股本溢價向全體股東10股轉增4股。

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後,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爲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爲每股的派息額;P爲調整後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後,P仍須大於1;

資本公積轉增股本:P=P0÷(1+n)

其中:P爲調整後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0爲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n爲每股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經轉增、送股或股票拆細後增加的股票數量)。

調整後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5.51-0.24)/(1+0.4)≈3.76元/股;

調整後的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12.36-0.24)/(1+0.4)≈8.66元/股。

鑑於本次擬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均爲首次授予部分,故本次回購價格爲調整後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3.76元/股。

3、回購資金來源

公司本次回購限制性股票的資金來源爲公司自有資金,用於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爲人民幣14,739.20元。

4、驗資情況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 2023年5月25日出具了中興財光華審驗字(2023)第110001號的驗資報告,對公司截至2023年5月16日止減少註冊資本及股本情況進行審驗:

截至2023年5月16日止,公司已支付離職激勵對象1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3,920股回購款共計人民幣14,739.20元,其中減少股本人民幣3,920.00元,減少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人民幣10,819.20元。

5、實施情況

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覈確認,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事宜已於2023年6月12日辦理完成。

三、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表

注:本次變動前股本結構爲截至2023年6月5日數據。本次回購註銷後的股本結構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終辦理結果爲準。

本次回購註銷完成後,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佈仍具備上市條件。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註銷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註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章程》《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積極性和穩定性。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爲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

特此公告。

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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