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北證券”,000686)被證監會“沒一罰三”合計罰沒754.72萬元。

6月25日,東北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於6月20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2023]45號):證監會對東北證券在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豫金剛石”) 2016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及持續督導中未勤勉盡責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證監會決定:對東北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88.68萬元,並處以566.04萬元罰款;對於國慶、葛建偉、鄭克國、張旭東、傅坦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均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20萬元、1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罰款。”公告稱。

2月6日,因在執行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中,涉嫌保薦、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東北證券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

遭警告並被“沒一罰三”

公告指出,經查明,東北證券系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人,證監會在豫金剛石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查反饋意見中,要求保薦機構對本次發行對象的認購資金來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備履行認購義務的能力進行覈查。

“公司未按要求對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之一北京天證遠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下稱‘天證遠洋’)的資金來源審慎覈查。天證遠洋實際出資與其承諾不符。”公告進一步指出,“東北證券出具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上市保薦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與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公司該項目保薦代表人爲於國慶、葛建偉。”

公告稱,東北證券在持續督導期間未對募集資金置換預投資金事項審慎覈查,未充分覈查募集資金投入項目的情況,未充分關注募投項目流動資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對涉訴事項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

“綜上,東北證券在持續督導期間未勤勉盡責,公司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度相關持續督導及現場檢查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期間公司該項目保薦代表人爲於國慶、葛建偉、傅坦、鄭克國、張旭東。”公告表示。

證監會認爲,東北證券的上述行爲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情形。於國慶、葛建偉、傅坦、鄭克國、張旭東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對東北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88.68萬元,並處以566.04萬元罰款;對於國慶、葛建偉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鄭克國、張旭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對傅坦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

“公司將持續遵循穩健的經營理念,進一步強化投資銀行業務內控機制,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全面提升投行執業質量。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東北證券在公告中表示。

事涉豫金剛石定增項目

東北證券被立案調查和擬被行政處罰,源自“人造鑽石大王”豫金剛石定增項目中未勤勉盡責。

公開資料顯示,豫金剛石成立於2004年12月,主導產品爲人造金剛石,人造金剛石產銷量位居全國第三。該公司於2010年3月26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交易。

2016年11月,豫金剛石進行定增,東北證券是該定增項目的保薦機構。此次募集資金總額爲45.8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爲45.68億元。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5.27億股,2016年11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

而在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承諾中,東北證券承諾:其及保薦代表人已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及其摘要進行了覈查,確認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但在2020年4月,豫金剛石業績“變臉”,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隨後在2020年4月7日,豫金剛石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該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20年12月31日,證監會表示,經查,豫金剛石涉嫌重大財務造假,2016年至2019年財務信息披露嚴重不實。一是連續三年累計虛增利潤數億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合計40億餘元。調查還發現,在上述期間,實際控制人累計佔用上市公司資金23億餘元。

“本案是一起上市公司長期系統性造假的典型案件,涉案金額巨大,違法性質嚴重,市場影響惡劣,我會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責任。”證監會表示。

後在2021年8月13日,豫金剛石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證監會擬決定:責令豫金剛石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郭留希作爲豫金剛石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祕書,被予以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罰款,被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2022年5月26日晚間,當時股票名稱爲*ST金剛的豫金剛石發佈公告稱,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於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爲2022年6月6日,退市整理期爲十五個交易日,最後交易日期爲2022年6月24日。

豫金剛石案件被錄入去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

證監會官網資料顯示,豫金剛石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57號)被收錄進了2022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

證監會表示,該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指使造假的典型案例。2016至2019年,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策劃、指使公司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等方式累計虛增利潤1.5億元,通過虛構採購業務等方式虛增資產18.56億元。

證監會2022年10月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指出,經查明,豫金剛石共存在6大違法事實:一是通過虛構銷售交易及股權轉讓交易,虛增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是通過虛構採購交易等方式,虛增存貨、固定資產、非流動資產,導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三是通過虛構採購業務、支付採購款、賬外借款及開具商業匯票等形式向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資金,未按規定披露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關聯交易,導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四是豫金剛石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及對外擔保,導致未及時披露擔保事項,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五是未按規定披露預計負債和或有負債,導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六是披露的《2019年度業績預告》、《2019年度業績快報》虛假記載。”證監會彼時進一步指出。

證監會強調,豫金剛石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警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應當嚴守法律底線,不得濫用控制地位從事違法行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