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重庆银保监局近期印发了《重庆市银行机构绿色融资业绩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6月26日,重庆银保监局披露了《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评价办法》明确提出绿色融资业绩评价体系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构成,在权重上拟设定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

其中,定量指标主要评价银行机构绿色融资余额占比、绿色融资余额市场份额占比、绿色融资余额同比增速、绿色信贷成本、绿色信贷不良率等绿色金融发展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而定性指标则主要评价银行机构绿色金融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情况。

同时,《评价办法》明确评价结果根据得分情况划分为四个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形成后,监管部门将向被监管对象通报情况,并根据评估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此外,银行机构绿色融资业绩年度评价结果,将作为银行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参考。

据重庆银保监局介绍,《评价办法》在全国较早实现了由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绿色融资业绩评价制度,将原银保监会绿色金融指引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同时也是较早建立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绿色融资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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