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柏龍實控人陳偉雄、陳娜娜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逮捕;此外,公司實控人還涉嫌操縱股價等多項違規。

實控人涉嫌欺詐發行

2023年6月28日,廣東柏堡龍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柏龍;證券代碼:002776.SZ)表示,公司於2023年6月27日收到公司實控人陳偉雄、陳娜娜家屬提供的揭陽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揭陽捕通字[2023]00091號)。經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陳偉雄、陳娜娜已於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執行逮捕。此前,2023年5月15日,公司就曾披露,實控人陳偉雄、陳娜娜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及定期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

首先,公司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情形。

*ST柏龍通過虛構與某公司及其關聯方,萬傑隆集團及其關聯方萬傑隆電子商務(以下簡稱:萬傑隆)之間的服裝設計、組織生產業務,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2013年至2018年,*ST柏龍累計虛增營業收入12.76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4.1億元。

其中,2013年虛增營業收入1.4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785.09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40.47%,虛增淨利潤4123.2萬元。

2014年虛增營業收入2.1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328.52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50.83%,虛增淨利潤5458.42萬元。

2015年虛增營業收入2.9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9616.41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68.25%,虛增淨利潤8281.1萬元。

2016年1月至9月虛增營業收入2.0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492萬元,佔公司當期利潤總額的69.43%,虛增淨利潤5492.27萬元。

2016年虛增營業收入2.3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7733.82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56.86%,虛增淨利潤6731萬元。

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2.4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7184.78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48.48%,虛增淨利潤6268.18萬元。

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1.4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379.17萬元,佔公司當年利潤總額的24.67%,虛增淨利潤4728.23萬元。

上述行爲導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報告期2012年至2014年)、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報告期2013年至2016年1月-9月)、2015年至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其次,*ST柏龍還虛假記載銀行存款。公司通過僞造入賬單、資金進出不入賬等方式,虛假記載銀行存款。

2012年至2016年各期末、2018年年末、2019年年末,公司虛假記載銀行存款7417.74萬元、1.05億元、2.29億元、2.62億元、4.34億元、7.38億元、10.98億元,佔公司對應期末資產總額比例分別爲16.84%、20.63%、39.07%、20.80%、29.26%、24.38%、34.93%。

上市行爲也導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報告期2012年至2014年)、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暨上市公告書(報告期2013年至2016年1月-9月)、2015年、2018年至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除披露的銀行存款期末餘額存在虛假記載外,公司銀行存款2012年至2016年、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借方發生額和貨方發生額與銀行流水實際發生額均存在較大差異,直接導致披露上述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

利用“在建工程”進行資金體外循環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未在年報中如實披露“其他非流動資產”報表項目的情況,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

“深圳柏堡龍衣全球項目(含創意設計中心項目及全球時尚設計生態圈項目)”是公司子公司深圳衣全球聯合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衣全球)的在建工程,公司累計預付工程款3.3億元,其中2017年支付1.1億元,2018年支付2.2億元(募集資金)。上述預付工程款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中均作爲“其他非流動資產”列報。

但是,上述累計預付工程款3.3億元中2.835億元最終轉入*ST柏龍所控制使用的銀行賬戶,用於公司體外資金循環等。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其他非流動資產”報表項目的情況,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

此外,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度,還存在對外擔保未履行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公司於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以海口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單爲第三方借款提供質押擔保33筆,擔保金額合計11億元。截止2021年4月底,已解除擔保責任7.5億元,尚餘擔保金額3.5億元。

2018年度,*ST柏龍發生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對外擔保事項7筆,擔保金額2.9億元;2019年度,*ST柏龍發生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對外擔保事項14筆,擔保金額4.2億元;2020年度,*ST柏龍發生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對外擔保事項12筆,擔保金額3.9億元。

與此同時,*ST柏龍未及時及未在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披露7筆對外擔保(均在2018年發生),金額合計2.9億元;未及時及未在2019年年報披露對外擔保共21筆(其中2018年發生7筆,2019年發生14筆),金額合計7.1億元(其中2018年發生2.9億元,2019年發生4.2億元);未及時及未在2020年半年報中披露對外擔保16筆(包括2019年下半年發生14筆4.2億,2020年上半年發生2筆4000萬),金額合計4.6億元。

此外,公司在2020年年報中公告了4.7億元的對外擔保情況,但仍存在11筆未按規定在2020年年報中披露的對外擔保,金額合計3.4億元,同時,相關對外擔保未及時披露。

實控人蔘與操縱股價,虧損1200餘萬

除了上述造假行爲,公司實控人還涉嫌操縱股價。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7號,實控人陳娜娜通過公司控制的“陳某君”等9個銀行賬戶,向楊傑、鄭慧控制的“郭某櫻”等9個銀行賬戶支付8300萬元,共同操縱“*ST柏龍”。

爲實施操縱行爲,楊傑、鄭慧使用“曹某鳳”等92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進行證券交易。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楊傑等人控制使用賬戶組,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交易、對倒“*ST柏龍”,多次以盤中拉抬、尾市拉抬等手段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造成期間內“*ST柏龍”股價明顯異常,構成操縱證券市場。

操縱股價期間,賬戶組存在49個時段內股價漲幅2%以上且時段買成交佔比30%以上的盤中拉抬行爲,存在8個時段內股價漲幅2%以上且時段買成交佔比30%以上的尾市拉抬行爲。

操縱期間,賬戶組有141個交易日存在對倒行爲,佔賬戶組交易日的64.68%。賬戶組對倒量爲1727.6161萬股,對倒量佔賬戶組競價買成交量的13.25%,佔賬戶組競價賣成交量的15.79%。賬戶組對倒量佔市場競價成交量比例超過10%的交易日有12天,最高達到38.14%。

但是,經測算,公司賬戶組虧損1234.96萬元。

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對陳娜娜、楊傑、鄭慧共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爲,處以300萬元罰款,其中,對陳娜娜罰款150萬元,對楊傑罰款120萬元,對鄭慧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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