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3年7月3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齐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齐商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仍由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专项说明》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其中,公司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2022年度绩效工资兑现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兑现2022年度董事兼总裁侯占军先生绩效工资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

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齐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将于近日到期,经与齐商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仍由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065949524E

住  所:威海市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以下为山东华素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11,532,497.56元

负债总额:243,978,363.67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43,978,363.67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67,554,133.89元

营业收入:412,759,615.75元

利润总额:85,153,084.17元

净 利 润:74,736,335.24元

资产负债率:39.9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2022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山东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623,727,499.13元

负债总额:232,708,528.85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8,0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32,708,528.85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391,018,970.28元

营业收入:123,308,411.09元

利润总额:27,605,689.87元

净 利 润:23,464,836.39元

资产负债率:37.31%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山东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为:在本合同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人违约导致债权人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登记费、鉴定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及因借款人、保证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具体金额在被清偿时确定。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96%和24.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华素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山东华素《反担保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华素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560.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制造;原料药(仅限外埠制造);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以下为北京华素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748,835,911.48元

负债总额:717,958,574.52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1,5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39,217,008.03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031,053,465.37元

营业收入:880,538,220.91元

利润总额:93,829,239.56元

净 利 润:81,339,419.22元

资产负债率:41.05%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2022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北京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810,054,033.13元

负债总额:727,855,838.52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17,5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52,006,937.0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081,892,677.88元

营业收入:302,031,611.25元

利润总额:58,929,435.38元

净 利 润:50,839,212.52元

资产负债率:40.21%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北京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31MA09BL7FX3

住  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

负责人:姜永强

经营范围: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制造;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

2、以下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25,123,914.52元

负债总额:303,746,315.50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5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59,996,315.50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78,622,400.98元

营业收入:3,371,077.10元

利润总额:-40,803,076.46元

净 利 润:-40,803,076.46元

资产负债率:134.92%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231,693,043.80元

负债总额:316,035,633.56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7,500,00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72,285,633.56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84,342,589.76元

营业收入:200,249.60元

利润总额:-5,720,188.78元

净 利 润:-5,720,188.78元

资产负债率:136.40%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关村租赁

承租人: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融资额度:4,400万元

租赁期限:3年

担保期限:《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它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经营收入。

2、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

4、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96%和24.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4、北京华素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5、北京华素及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出具的《反担保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3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063、065)及《关于兑现2022年度高管绩效工资的专项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素和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及其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分别以原值为3,599.58万元、2,329.47万元(不含税)的生产设备等资产为融资租赁物,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分别为2,500万元、1,900万元,融资额度共计4,400万元,期限为3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同意上述融资事项,为北京华素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北京华素共同为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融资租赁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必征得债权人同意或其他第三方同意。交易不存在诸如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7334159N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6层610

法定代表人:张书清

注册资本:133,333.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只和设备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租赁交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Ⅱ类医疗器械;销售Ⅲ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Ⅲ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关村租赁为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孙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关村租赁48%的股权,为中关村租赁的实际控制人。

1、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中关村租赁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该等股份已解禁,目前持股数为196.71万股,持股比例为0.26%。

2、以下为中关村租赁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资产总额:1,091,489.5万元

净 资 产:222,042万元

收入总额:74,314.6万元

税前利润:30,110万元

净 利 润:22,610.4万元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关村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生产设备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所有。截至目前,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交易标的账面原值:5,929.05万元(不含税)

5、北京华素租赁物清单:包装机(原值4,080,202.36元)、铝塑泡罩包装机(原值3,996,412.79元)、制粒生产线(原值3,805,309.76元)等合计81项,资产原值总计35,995,762.06元(不含税);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租赁物清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值1,822,123.87元)、原料药车间工艺自控系统DCS/SIS(原值1,513,274.33元)、电梯(原值1,496,900.52元)等合计147项,资产原值总计23,294,703.39元(不含税)。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中关村租赁

2、承租人:北京华素、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

3、租赁标的:生产设备等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融资额度:4,400万元

6、租赁期限:3年

7、租金支付方式:月付(期末支付)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无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北京华素拟与中关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含租赁物清单);

3、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拟与中关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含租赁物清单);

4、中关村租赁2022年度财务数据、营业执照、声明函、重要股东名录等。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七月三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