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遇冷,整個產業鏈條的參與者,都受到了程度不等的影響。

李冰(化名)是山東信託青山20號信託產品(下稱“青山20號”)的受益人之一。2020年末,他出資數百萬元,購買了這個信託產品的份額。

青山20號的融資方,是深圳寶能投資集團(下稱“寶能集團”)。融資的抵押物,是寶能集團在太原的項目建設用地。然而,李冰投資後一年不到,這個信託計劃出現了違約。

除了山東信託,重慶信託爲寶能集團提供融資的信託產品,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寶能在太原的三個項目“躺平”後,重慶、山東的相關法院、兩家信託公司和產品受益人、當地政府,進行了長時間的拉鋸。記者獲得的最新消息顯示,寶能在太原的三個項目建設用地,已經被法院上架法拍平臺,而當地政府卻對相關地塊開出“空置函”,希望從信託產品受益人手中,無償收回地塊的使用權。

類似的案例,此前尚未出現。對於寶能太原這三個項目所涉及的重慶信託、山東信託的兩個信託產品受益人來說,被依法判決由他們持有的這些地塊,如果最終被政府無償收回,他們超過40億元的投資資金,將難以收回。

公開拍賣後又下架

2020年6月,寶能集團在太原成立三家項目公司,分別是:太原市寶創置業有限公司、太原市寶能泰盛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寶創置業”、“寶能泰盛”)、太原市寶能泰豐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寶能泰豐”),準備在太原綜改區開發太原寶能城項目。

上述三家項目公司中,寶創置業、寶能泰盛對應的融資安排是青山20號;寶能泰豐的融資渠道是重慶信託晉陽1號集合信託計劃(下稱“晉陽1號”)

李冰投資的青山20號,於2020年11月4日-2021年4月16日陸續發起設立,債權本金總共達到24億元。

相關文書顯示,2021年9月,寶能集團即已出現違約。山東信託起訴後,經過法院一審、二審,2022年9月,山東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裁定青山20號信託產品項下的底層資產——兩批建設淨地,以及相應公司的股權,歸該信託產品的受益人所有。

上述兩批建設淨地,一共包括14宗土地。6月20日,上述信託底層資產所涉及的土地,由濟南中院於京東法拍平臺上架。首拍時間定在7月20日。

據拍賣公告,太原市寶創置有限公司、太原市寶能泰盛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寶創置業”、“寶能泰盛”),是寶能集團在太原的項目公司,這些地塊原打算投建“太原寶能城一期”項目。

拍賣資料顯示,上述土地的使用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也就是說,寶能集團2020年7月拿到這些土地,至今已三年有餘。

根據公開信息,晉陽1號成立於2020年8月27日,存續規定爲21.21億元。

與青山20號的情況類似,7月3日,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也在淘寶法拍平臺,上架了寶能在太原市小店區的13宗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這部分土地使用權,是重慶信託晉陽1號集合信託計劃(下稱:晉陽1號)的底層資產,該土地的權屬本爲寶能泰豐。

根據拍賣公告,該部分地塊拿地至今也已將近兩年,其中部分地塊起拍價爲21億元,評估價超過30億元。而相對應信託產品的規模,在21億元左右。

不過,第一財經記者7月13日發現,由濟南中院上架的14宗地塊,同日已在京東法拍平臺下架。而重慶第五中院上架法拍的13宗地塊,仍在淘寶法拍平臺展示。

爲何暫緩處置?

李冰告訴記者,7月11日,山東信託向受益人公告稱,正協同信託產品的代銷方平安銀行,與太原市有關部門案外協商太原寶能城項目有關事宜,所以暫緩了該 14宗地塊的法拍。

李冰說,7月9日,山東信託及平安銀行、重慶信託,在山西太原參加了由太原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等主要人員出席的“聽證會”。會後山東信託向其反饋稱,太原市小店區擬以該土地兩年未開發爲由,開出空置函,並收回上述地塊。

會後,晉陽1號、青山20號的投資者,以書面形式發出異議函。記者獲得的異議函內容顯示,如果太原市小店區政府收回信託受益人持有的土地使用權,會直接導致數千名投資者失去抵押物。

李冰告訴記者,向有關部門發出異議函後,7月13日左右,濟南中院還是下架了準備拍賣的土地。

根據記者獲得的山東信託公告,7月9日召開聽證會的緣由,是因爲5天前,太原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向寶能集團在太原的寶創置業、寶能泰盛兩家項目公司,出具了《閒置土地認定書》和《閒置土地處置聽證權利告知書》,認定兩家項目公司名下的14宗地爲閒置土地,將採取閒置期滿兩年(即至2023年7月12日)後無償收回土地的處置措施。

晉陽1號的投資人宋希(化名),也向記者出示了重慶信託的公告。重慶信託告知投資人,7月4日,太原市規劃與自然資源局向項目公司出具了《閒置土地認定書》和《閒置土地處置聽證權利告知書》,認定項目公司名下的14宗地(其中1宗地爲在建工程,未上架法拍)爲閒置土地,將採取閒置期滿兩年(即至2023年7月12日)後無償收回土地的處置措施。

轉抵押後被認定閒置

根據山東信託公告,青山20信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評估值約爲37.12億元。

李冰告訴記者,山東信託與寶能系的官司勝訴以後,項目經理告訴他,“地是我們的了,只要把地賣了,完全可以覆蓋(項目融資)本息。”

然而,處置的道路比預想的要曲折得多。

“空置函”發出幾個月前,太原有關方面還嘗試通過“解封、轉抵押”的方式,從法院手中拿回已經凍結的土地使用權。

今年5月,李冰突然接到了平安銀行客戶經理的電話,他告訴李冰,山東信託將召開投資人大會,提請投資人表決,將信託合同項下質押的寶能太原項目公司的14宗土地,予以解封,並轉抵押給代建商和前期資金代墊方。

客戶經理的口頭通知沒多久,5月12日,李冰收到管理人山東信託的臨時公告。管理人通知信託受益人,擬召開受益人大會進行表決,相關土地將轉抵押給代建商和前期資金代墊方。

在司法判決生效的情況下,又要解凍,李冰很不理解。

據山東信託此前的臨時公告,由於太原寶能城項目長時間停工,現已列入太原市保交付房地產項目。2023年4月27日,太原市小店區小店街道辦事處向信託計劃抵押人暨共同還款人——寶創置業、寶能泰盛送達關於監管寶創置業公章的函件,由小店街道辦事處對兩者的公章予以監管。

上述公告還通告受益人,將就是否同意青山20號計劃共同還款人——寶創置業名下的8號地塊,及寶能泰盛名下的39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作爲山西二建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太原寶能城一期的復工復產、代墊太原寶能城一期工程款資金的還款保證措施,並向其或指定方辦理抵押登記的議案,管理人擬於近期召開受益人大會進行表決。

對於晉陽1號對應的底層資產,其投資人未在採訪中向第一財經提及是否存在轉抵押等情況。

爲何未及時採取措施?

據相關規定,閒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

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的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爲閒置土地。

另外,相關部門出臺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了閒置土地的認定程序:發出調查、使用權人自證、國土資源部門覈實、做出處理等幾個程序。

其中,針對非因政府、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閒置,且未動工開發的土地,上述辦法規定:1.未動工滿一年的:國土部門下發《徵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以內徵繳土地閒置費;2.未動工滿兩年的:國土部門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廣東聖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田勇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從上述情況來看,有關部門對寶能名下超期閒置土地的處理是合法的。

但又爲何會出現法院已經開始司法拍賣且信託受益人接受法拍,卻要被政府收回土地的情況呢?田勇分析,主要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現實中存在着買地即炒地、閒置土地監管不及時等情況。

二是,相關部門面對過去十數年洶湧的閒置土地轉讓現象,沒有及時處理。

田勇認爲,法院判決的司法權威性應得到更高認可。他建議,儘快出臺有關措施和規定,對歷史遺留問題與新發生問題,採用兩種不同的管理辦法,從而避免更多類似問題出現。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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