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消息,近日,陝西省西安市一新樓盤的公寓房69平方米的房子公攤面積37平方米,公攤率超過50%一事引發關注。該樓盤的銷售人員表示,門廳大走廊寬敞氣派,公攤比例合規。而當地住建部門也回應媒體表示,目前公攤面積的佔比沒有明文規定。買一套房,一半是公攤,即便是商業公寓,這樣的公攤合理嗎?

西安市民姬女士購買了東儀路榮安芙蓉印月小區的一套商業公寓,今年3月份交房。進樓後,她發現“樓道寬的可以開車”。

姬女士說:“他們推銷的銷售員也沒告訴我,我們現在三四百戶人都存在公攤面積大,大家都不知道。”

姬女士解釋稱,自己去年纔拿到合同,之前也沒有留意,沒想到花了50多萬元,買了一半的公攤。姬女士提供的購房合同顯示,房子的預(實)測建築面積共69.75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32.71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築面積37.04平方米,公攤率超過了50%。

對此,售樓部工作人員解釋稱,公攤大是因爲公寓品質高有氣派,門廳大走廊寬,住起來舒適度更高。

記者:商業公寓現在的公攤是不是還是挺高的?

置業顧問:50%左右,是整個西安市市面上最高的,咱的價格也是最低的,是相互的。

記者:爲啥會把公攤面積搞這麼高?

置業顧問:肯定是在設計跟測量方面,對於我們來說,我們肯定也願意公攤越低越好賣,但是畢竟現在公攤就這麼大,我們也不能隱瞞客戶。當時考慮的主要理念就是稍微要做得寬敞一些,偏辦公一點的。

多位業主告訴記者,買房時對公攤面積是多少並不知情。

業主:我當時問的時候,他們跟我說是正常公攤,正常公攤我認爲最多不超過30%。我說我先要合同,他說要先付50%的房款才能網籤合同,所以我就一直不知道公攤有這麼大。

記者:你是什麼時候拿到合同的?

業主:我是已經付了50%的款,就是錢付完之後,他把合同寄給我籤的,但那會兒他們已經不退了。

一位宋姓業主對記者表示,業主們曾多次撥打了相關部門電話反映該問題,“咱買房也沒那麼專業,當時就給你說綜合公攤百分之二十幾,因爲我買的是複式兩層,他跟我說了混淆的詞就是綜合公攤,那不是專業的詞,然後就把錢交了,因爲不交錢他就不給你看合同,錢交完之後籤合同,合同他只把當時要簽字的那幾頁給你抽出來。我買的複式,當時給我承諾贈送面積,到交房的時候少了十幾個平方,後面我也去找了住建局,給我的回應是這是他虛假給你承諾的,頂多算虛假宣傳歸工商管,我去找工商了,工商說那房子的事歸住建局管。”

置業顧問稱,物業收費按照民水民電計算,但該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水電收費並非按照住宅來收取。

物業公司:公寓是按商業的收費標準來收的。

記者:之前跟我們說的是按照民用來收。

物業公司:不是,你看一下您購房合同上面是商業的性質,商業的性質的話,我們跟自來水還有供電局結算,都是按商業的價格來結算的。

西安市雁塔區住建局工作人員告訴中國之聲,目前公攤面積的佔比沒有明文規定,“公攤的標準,它分攤的時候,合同裏面應該都有這些,籤合同的時候合同也寫了,雙方認可這個東西的。”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認爲,雖然國家未對商業公寓公攤面積規定統一的標準,實踐中,商業公寓一般公攤率是40%至45%。

趙良善律師說:“公攤面積事關買房人的切身利益,是買房人決定簽訂購房合同的關鍵因素,因此,開發商有義務事先告知購房人公攤面積,而且《西安市商品房銷售信息公示管理規定》規定了開發商應當公示每套房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等信息。本事件中,購房人先交錢,後拿到購房合同,開發商並未事先告知購房人公攤面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開發商侵犯了購房人的知情權。”

開開心心收房,卻發現房子一半左右都是公攤面積,對公攤面積的困惑在很多購房者心中都存在。有的購房者被公攤、公攤係數等術語繞暈;有的購房者發現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公攤面積,到收房時大幅增加;還有一些購房者陷入由公攤面積引發的糾紛中。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虞曉芬表示:“公攤面積的計算很複雜,我們相關信息的公開化程度不夠高,透明度不夠,所以也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公用建築面積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電梯井、樓梯間、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等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面積;二是分隔牆以及外牆等。簡單來說,公共空間如電梯、走廊、過道等越多,公攤係數就越大。國家目前對住宅的公攤面積並沒有設置上限和下限,但這並不意味着公攤面積可以由開發商隨意設定。

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黃羅平說:“購房者在購房的時候,一定要實地去看,並且要詳細瞭解,因爲開發商公佈的這些信息,他可能不會一次性公佈,並且有必要的時候也要諮詢專業人士,也可以去房管局查詢這些公攤面積的實際情況。”

那麼,如果收房後出現房屋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加的情況,業主又該如何維權呢?黃羅平律師說:“首先要把你受損害的證據要固定好,第一開發商他在進行報建的時候,報建的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少,第二把開發商當初給你做的承諾,證據可以準備好,第三向相關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最後環節纔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標題:陝西西安一新樓盤公寓房公攤率超過50% 這樣的公攤合理嗎?

編輯:楊雁琳

責編:吳忠蘭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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