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現在市場上出現了一些所謂的“食品級”兒童化妝品、兒童脣膏等,在廣告中宣傳可食用,吸引家長購買。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案情簡介

近期,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轄區某公司在某平臺上的網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一款兒童潤脣膏時,在廣告中宣傳該產品爲“食品級”。

執法人員根據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憑證和廠商《說明函》等證明材料,證實涉案產品中添加了部分可用於食品生產的原料,但產品屬性爲“普通化妝品”而非“食品”,當事人宣傳使用“食品級”等詞彙並無任何依據。

法律分析

根據《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兒童化妝品標籤不得標註‘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之規定,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等。

當事人在產品標題和詳情頁面發佈含有“食品級”內容宣傳廣告的行爲,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虛假廣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爲有實質性影響的”規定,構成發佈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爲。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

1、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原料要求、生產條件,完全是兩碼事,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經營者在宣傳化妝品時,嚴禁使用“ 食品級”“可食用”等詞彙誤導消費者,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消費者在選購化妝品時,尤其在選購兒童化妝品時要明確,化妝品的安全性與它是否“可食用”沒關係,評價一個化妝品是否安全,需要評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時還需要評估它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

(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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