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萊特玻璃(06865)公佈,爲規範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的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等1號——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及子公司安徽福萊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相關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公告稱,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共存儲募集資金金額爲59.67億元,專戶資金總額與募集資金淨額差異是由於部分發行費用尚未支付完畢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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