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領域反腐持續深入。

8月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交通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寶誌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陳楓被依法提起公訴。

據時代週報記者不完全統計,2023年以來,金融領域已通報65起反腐動態,包括多名銀行、保險等系統的中管幹部。有超50起發生在銀行系統,銀行已經成爲反腐的重點領域。同時,保險領域的反腐力度也在持續加大,多名保險領域高管被查。

2022年,金融系統接受審查調查的幹部爲77人。整體來看,今年以來金融系統反腐風暴越加猛烈。

銀行系統爲金融反腐主陣地

作爲反腐工作的重點領域,近年來金融領域的高壓態勢已然常態化。據時代週報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金融領域已通報65起反腐動態,超50起在銀行系統, 8起在保險系統。銀行和保險系統成爲反腐的主要陣地。

具體來看,銀行系統中工農中建交以及國開行和進出口銀行均有涉及,其中以建設銀行和農業銀行居多。

建設銀行涉及10起。主要有建設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徐長寧被開除黨籍;大連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率長江接受審查調查;深圳市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易景安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湖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龔蜀雄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河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秀昆接受審查調查;深圳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整體來看,建設銀行市級分行領導查處的數量比較多,特別是深圳分行。

農業銀行涉及9起反腐動態。主要有農業銀行雲南省分行原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楊志剛接受監察調查;浙江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呂曉東接受審查調查;雲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沈銳接受審查調查;基建辦公室原副主任董福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遠程銀行中心原副巡視員張學祿被開除黨籍;國際金融部巡視員劉燕忠接受審查調查。整體來看,農業銀行被查處的是省級高管,以及紀律檢查部隊中的“內鬼”巡視員。

銀行系統的反腐重拳出擊,從市級到省級,甚至是內部的紀律檢查隊伍,各層高管均有涉及。

山東披露保險領域反腐數量多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銀行作爲金融機構中的大頭,一直以來是強監管的對象,查處的人員衆多。但近一年來,保險領域的查處力度越來越大,近幾個月來就有多起保險機構高管被查處的動態,保險領域反腐掀起千層浪。

據時代週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2022年5月份至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共有11起保險領域的反腐動態,被雙開的共有5人,2人被開除黨籍,4人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涉及中國太平、中國財險、中國人壽新華保險等頭部保險機構。

這11起反腐動態,有4起負責調查的紀委監委所屬地集中在山東省,分別是新華保險的萬峯、中國太平的陳中乾以及中國財險的林智勇和沈東。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數據,2022年全國各地區保費收入前10名中,山東位居第3。

業務越多收入越多的地方,或許就是腐敗多發的地方。

新華保險全國各省的保費收入結構中,從2017年開始,來源於山東省的保費收入一直穩居第一,一直領先於其來源於其他各省的收入。中國太平全國各省的保費收入結構中,從2013年算起,來源於山東省的保費收入一直穩居前兩名;2023年,其來源於山東省的保費收入排名第一。

2023年1月6日,紀委監委對中國財險林智勇的描述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好大喜功、盲目決策,在重大經營決策方面獨斷專行,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2022年,中國財險來源於山東省的保費收入297.88億元,當年投資淨收益虧損41.49億元,爲近10年來最大虧損。

另外,紀委監委對被查處人利用職權牟利的表述,大致集中在: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爲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利;在項目轉讓等方面爲他人謀利;在資產處置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在代理保險業務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在地產項目買賣、銀行攬儲、工程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等等。

與銀行貸款不同,保險資金具有期限長、成本低的特性,是各大資產端爭奪的資金來源。而且,保險資金較銀行資本來說,在高風險投資方面更有優勢。保險資金的大規模運用,保險機構的高管腐敗有了尋租空間。

同步推進金融反腐和風險防範

近些年來,中國金融市場出現各類‘金融創新’,空前活躍的金融市場也滋生了花樣繁多的金融問題,如何實現有效監管,構建穩定、持久且可預期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爲外界關注的焦點。

在人民銀行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暨主題教育推進會上,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主題教育領導小組組長郭樹清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融反腐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從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全局來看,金融領域反腐工作還有差距。

要防範金融腐敗,金融機構自身的自律監督,金融監管機構的外部行業社會監管,由財稅、審計等構成的外部社會監管,紀檢監察機關的專責監督,公檢法機關的法律監督,以及社會監督等多個維度的監督監管不可缺少。

在資金密集、業務衆多的金融系統內,審計監督是關鍵的反腐手段。

浙江省紀委監委8月4日發文《紀審聯動發揮監督疊加效應》中提到:“深挖審計移送問題線索,推動形成發現問題、整改問題的良性循環,是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融合的成果之一。”

7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肖開斌發文《強化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文中提及:“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部門和行業,探索建立“審計先行、紀檢監察查辦”的工作機制。由審計機關將審計整改不到位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責任,對履職不力等情形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增強審計監督的權威性、震懾力和執行力。”

但進行金融反腐的同時,其中隱藏的風險也不可忽視。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在《排除隱患,統籌推進金融反腐和風險防控》一文中提及:“因爲金融領域的腐敗問題涉及金融業務、觸及金融風險,牽一髮而動全身,一旦處置不當,極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在查處金融腐敗案件時,把違紀違法事實查清楚的同時,還考慮如何避免重大損失,同步推進查處金融腐敗和防範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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