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8月9日,據微信公衆平臺運營中心消息,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及《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根據2023年8月4日工信部發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衆平臺ICP代備案管理系統將提供新增備案、變更備案、註銷備案等服務,協助開發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備案。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主辦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開發者需依法履行備案手續,未按要求履行備案手續的,微信小程序不得開展業務,平臺不提供上架服務。

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須完成備案後纔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須於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備案,逾期未完成備案,平臺將按照備案相關規定於2024年4月1日起進行清退處理。備案系統將於9月1日上線,若在備案過程遇到任何問題,可通過備案系統裏的客服入口進行諮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