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月10日消息,今年上半年,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本級共查辦留置案件142起,其中國資央企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57起。在案件震懾和政策感召下,中管企業主動投案214人,其中中管企業黨組(黨委)管理幹部13人。

爲推動國資央企高質量發展清障護航

深化整治國有企業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腐敗,是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的重點工作任務。

據介紹,作爲聯繫國資央企的監督檢查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堅決落實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部署,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任務,着眼於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更好服務國家戰略,一體推進“三不腐”,爲推動國資央企高質量發展清障護航。通過綜合研判確定重點核查人員,成立專項覈查小組,深挖細查異常現象背後的腐敗問題。今年上半年,國資央企系統3名中管幹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導推動下,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加強系統謀劃、周密安排部署,緊盯重點對象,把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膽大妄爲者作爲重中之重,緊盯重大項目、物資採購、併購重組、國企混改等關鍵環節,對靠企喫企、關聯交易、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頑症堅決亮劍,嚴肅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駐國務院國資委紀檢監察組、中國華能紀檢監察組以及中國船舶集團、中國石油、國家電網、中國一汽、中國中化、中國郵政等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上半年均查辦多起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

“一把手”查處比例有所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題爲 《國企反腐多點突破縱深推進》文章稱,一方面,國資央企“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查處比例有所提升。據瞭解,上半年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黨組(黨委)管理幹部留置案件中,“一把手”佔四成以上。如,中林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宋權禮,中煤地質總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趙平,中國船舶集團華中光電技術研究所原所長陳福勝等。

另一方面,國資監管、能源、電力、汽車、企業金融等領域反腐敗實現多點突破。中國大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張志剛,國家電網特高壓事業部計劃處副處長曲輝,中國華能陝西發電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慶義等管理人員被立案。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中化、中煤集團等能源領域央企也繼續保持了嚴查、嚴懲、嚴治高壓態勢。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初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關於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以來,國資央企強化工作部署,積極推進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整治。國資委黨委研究制定《國資委黨委深化涉糧中央企業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從強化黨的全面領導、強化業務監管、強化智慧糧庫建設、強化監督問責等方面,明確19項具體舉措。上半年,包括中糧集團中谷承德國家糧食儲備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謝維維在內的一批涉糧中央企業高管被查處,釋放了持續深入推進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整治的強烈信號。

在堅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同時,充分發揮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讓幹部重視、警醒、知止,最大限度教育人、轉化人、挽救人,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今年3月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分批次對所聯繫國資央企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發佈。發佈的信息中,既有中管幹部,也有央企下屬企業管理人員,充分表明全面從嚴治黨,國資央企不能例外,管黨治黨不留死角和空白。同時,通過案件警示、紀法教育、澄清正名等多種手段,教育引導有關人員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認清形勢、迷途知返,積極主動投案。

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將深化整治國有企業領域腐敗列入今年重點工作。上半年,二十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對30家中管企業黨組開展常規巡視。隨着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形成合力,國資央企反腐敗工作質效不斷提升。

“我們將堅持系統施治、標本兼治,針對中央企業腐敗易發高發領域加強調研剖析,推動國資央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爲國資央企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堅強紀律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有關負責同志表示。

“影子公司”將涉案領導幹部與不法企業主

捆綁爲利益共同體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同日發文稱,強化運用穿透式監督和調查, 刺破“影子公司”面紗。

從公佈的“影子公司”案例看,涉案黨員領導幹部既想當官又想發財。2010年至2017年,貴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王曉光通過向時任貴州茅臺集團總經理袁仁國(已被查處)等人打招呼,幫助家人和親屬先後取得4家茅臺酒專賣店特許經營權,從中非法獲利4000餘萬元。王曉光不僅利用逢年過節等各種機會,大肆收受一些商人和幹部送的茅臺酒,還授意他人去自家門店高價購買茅臺酒賺取差價。

涉案黨員領導幹部往往在某一領域工作多年,資歷老、人頭熟、影響大,或以手中掌握的決策權,或以其在項目、資金、資源分配上掌握的話語權作爲籌碼,進行權錢交易。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憑藉其在銀行業工作40多年的所謂“優勢”,實際控制2家投資平臺和多家公司。孫德順在中信銀行利用公權力爲企業老闆批貸款;與此對應,這些老闆有的以投資名義將巨資注入他實際控制的平臺公司,有的則送上優質投資項目或投資機會。平臺公司用這些老闆提供的資金投入那些老闆提供的項目,以錢生錢,和老闆們共同獲利分紅,形成利益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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