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8月22日晚間消息,美國華盛頓法院裁定,純AI創作的藝術品不受美國法律保護;AI與人類作者合作生產的作品,可以獲得版權。

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史蒂芬·泰勒(Stephen Thaler)認爲,他開發的AI系統DABUS能創作藝術品,系統應該擁有藝術品的版權,但美國地區法官貝麗爾·豪威爾(Beryl Howell)駁回了該請示。

DABUS是“統一感知的自動引導裝置”(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的縮寫。之前泰勒已經在英國、南非、澳大利亞、沙特特國家爲DABUS申請專利,但收效不大。

泰勒的代表律師瑞恩艾博特(Ryan Abbott)稱,他和客戶不認同法院的裁定,他們會上訴。美國版權局則在聲明中表示,相信法院的裁定是正確的。

隨着生成式AI技術的發展,版權已經成爲大衆關注的焦點。之前曾有藝術家要求獲得AI圖片的版權,這些圖片是用Midjourney系統生成的,藝術家承認Midjourney只是創作流程的一部分。美國版權局並不認同藝術家的觀點,拒絕承認版權歸創作者所有。

豪威爾認爲,藝術家將AI放進他們的工具箱,版權問題觸及新領域,這給版權法帶來新挑戰。豪威爾同時也強調:“儘管如此,這起案件並不複雜。”

2018年時泰勒爲一件名爲“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視覺藝術品申請版權,他說藝術品是由AI創作的,沒有“人工輸入”。去年美國版權局駁回泰勒的請求,它認爲創意作品如果想獲得版權,必須擁有人類作者。

泰勒則認爲,法律並沒有明確要求作品必須擁有人類作者,美國憲法之所以推崇版權保護,目的是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進步,AI版權概念符合此目的。豪威爾同意美國版權局的觀點,按照幾個世紀的既定理解,版權要求有人類作者,而且這是基本要求。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