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28日)公佈延續一批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政策執行至2027年底。

具體來看:對符合規定的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對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彙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彙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予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對符合條件的外籍個人,允許其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或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原標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多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續實施》)

見習編輯 劉蘭若 審讀 劉春生 二審 關越 三審 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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