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石雨昕    每經編輯 陳 旭    

據財政部網站3月22日消息,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近日印發《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運作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根據《辦法》的相關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的現金收益投資範圍涵蓋存款和利率類、信用固收類、股票類、股權類產品。考慮到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經驗較爲豐富、投資業績良好,爲發揮投資規模效益,《辦法》規定,地方層面將不低於上年底累計現金收益的50%,委託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剩餘部分由各承接主體在限定範圍內進行投資運營。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辦法》的出臺,有利於規範劃轉的國有資本運作管理,確保劃轉的國有股權及現金收益安全,也爲承接主體開展國有股權和現金收益運作管理提供了依據。同時,《辦法》拓寬了現金收益的投資範圍,有利於實現現金收益保值增值,增強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人民羣衆對社會保障制度的信心。

劃轉股權分紅逐年增加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舉措。

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明確劃轉比例統一爲企業國有股權的10%,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多數承接主體接收的劃轉國有股權禁售期已過,開始收取劃轉股權現金分紅且規模逐年增加,需要通過運作管理進一步獲取收益。

《辦法》規定,扣除按規定上繳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後的現金收益,中央層面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地方層面應當將不低於上年底累計現金收益的50%,委託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運營,剩餘部分由各承接主體在限定範圍內進行投資運營。

數據顯示,“十三五”時期,社保基金會管理的資產總規模從期初的17968億元躍升至52535億元,是機構成立以來管理規模增長最快的時期。“十三五”時期,全國社保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額6857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7.58%。

現金收益投資範圍拓寬

按照《辦法》的規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的現金收益投資範圍涵蓋存款和利率類、信用固收類、股票類、股權類產品,並對每類產品的投資比例作出了規定。

其中,銀行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比例合計不得低於資產淨值的40%;地方政府債券和信用資質良好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貨幣型養老金產品、固定收益型養老金產品的投資比例合計不得高於資產淨值的30%;股票、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型養老金產品、混合型養老金產品的投資比例合計不得高於資產淨值的40%;對其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比例合計不得高於資產淨值的30%。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拓寬了現金收益的投資範圍,有利於實現現金收益保值增值,增強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人民羣衆對社會保障制度的信心。”

中泰證券研究所政策組首席分析師、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首席專家楊暢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採訪時表示,一方面,投資範圍的拓寬有利於實現保值增值。另一方面,投資範圍存在動態調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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