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近年來,我國量化交易快速發展,已成爲資本市場重要組成部分。9月1日,證監會指導證券交易所出臺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系列舉措,將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從可轉債擴展至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種,進一步完善對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行爲的管理。

之後,多家量化私募發聲,將量化交易納入監管,有助於行業整體健康發展。其中,對高頻交易設置的標準也相對寬鬆,大多數機構產品未達到差異化監管的標準,對產品運行影響不大。

“2019年9月份,監管部門就對量化交易進行過一次摸底,之後很多高頻量化都降爲中、低頻,只有小部分規模較小的私募還保有高頻策略。整體來看,這次監管部門提出對高頻量化差異化監管,對大多數量化機構影響不大。”某第三方理財機構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分析師江牧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近幾年,國內的發展情況以及海外的趨勢看,量化投資未來發展廣闊,是資本市場不可或缺的部分。相信未來中國的量化投資交易規模依然會逐年上升,而加強監管則能使量化交易更爲可控,將其對市場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量化投資影響力逐步增強

加強監管引導規範發展

據私募排排網數據,截至今年8月份,國內百億元級量化私募的數量已達28家。而在2019年,市場百億元級量化私募僅4家。

隨着量化交易的快速發展,量化資金已經成爲資本市場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格上財富投研部總監付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市場上股票量化資金規模仍維持在1萬億元至1.5萬億元區間,量化策略交易者有着相對更快的交易頻率,正常情況下,會佔到每天A股成交量的20%至30%,量化策略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但並不是市場的主導者。

量化投資在國內影響力逐步增強。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分析師江牧原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一方面,量化資金的加入,使得市場流動性增強,提升了市場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量化投資也一定程度增加了市場風險,如採用相似的因子進行交易,在市場波動較大的時候,容易造成市場的踩踏;又如高頻交易也易造成市場不穩定,產生操縱市場等影響。

2019年以來,監管部門就着手對量化交易進行監控。因爲可轉債是T+0交易,交易頻率比較高,而且很多投資者使用程序化交易方式參與可轉債投資,2021年2月份,滬深交易所在可轉債先行先試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2021年,中國證券業協會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分別要求券商自營、資管和量化私募按月度報送量化交易數據信息,從市場入口端初步建立報送制度。

此次,證監會指導滬深北交易所制定發佈《關於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報告通知》)和《關於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管理通知》),標誌着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相應的監管安排。

江牧原表示,監管部門對量化交易加強監管的目的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提升量化交易市場的透明度。監管部門通過報備等相關操作對量化投資的現狀進行準確瞭解,並做出更加精準的預期與判斷,對於未來制度與政策的制定會有更加積極的影響;二是引導量化交易規範發展。監管的介入能夠及時糾正行業中的亂象,促進證券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

報送內容較爲全面

有利於監管防控市場風險

從證券交易所發佈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信息報告表來看,監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內容非常全面,除了賬戶基本信息,還包括賬戶資金來源、槓桿資金規模和來源,以及交易的主、副策略類型等。從報告頻率來看,只要報告信息出現重大變更,就需要更新信息,要求報送頻率較高。

江牧原表示,量化投資的核心在於量化投資機構的核心策略,這其中包括了因子的撰寫、參數的調整、模型的升級等諸多信息,從監管要求報備的內容看,並未涉及量化投資機構的核心信息,僅僅只是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一些基本信息,這些信息的提供有利於監管對量化投資交易規模與槓桿的把控,更有利於監管對市場風險的防控。

高頻交易是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從《報告通知》來看,監管部門將“最高申報速率在每秒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在20000筆以上的(以下統稱爲高頻交易)”的標準,劃定爲高頻交易。高頻交易投資者,除了報告上述基本信息外,還需要報告程序化交易系統服務器所在地、測試報告、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方案等。填報這些信息,主要是爲防範解決系統安全問題。

“僅就目前看到的信息而言,每秒300筆和一天2萬筆申報的標準足夠寬鬆,而且也只是針對超過的情況要求提供更多信息,如交易機位置和突發情況預案等。我們判斷不會對產品的運行產生負面影響。”百億元級量化私募世紀前沿公開表示。

付饒表示,目前,市場上大多數屬於中低頻率,換手頻率在周度到月度頻率的量化策略,這些策略通常不會觸及上述的申報要求,實際上觸發申報的交易戶也會較少,即使有觸發的可能性,對於中低頻的量化策略來說,也可以通過分散交易規模,減少換倉頻率等方式,避免申報。

兼顧交易安全和維護市場秩序

對高頻量化交易差異化監管

從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來看,也是鼓勵量化交易發展的。據業內人士介紹,國外通常將高頻量化的指標設定得較高,一般投資者達不到監管標準,而國外的監管重點在於高頻量化對交易系統的影響,從信息系統安全的角度進行監管。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教授鄭彧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量化交易本身在美國引起的爭議是,量化交易會不會構成一種操縱股價的方式,會不會構成欺詐,量化交易的極端交易會不會引發金融市場基礎設施交易、結算負載或交割的風險。”

從國內監管重點來看,則是既要保證交易安全,也要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從《管理通知》來看,證券交易所主要對四方面事項予以重點監控,即高頻交易,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證券交易量或者交易所繫統安全的異常交易行爲,多隻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期間程序化交易大量參與的,以及交易所認爲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

此外,證券交易所可以對高頻量化交易進行差異化管理。即交易所可以視情況,對高頻交易採取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程序化交易報告內容等措施。

鄭彧表示,對高頻量化交易的差異化監管安排,是基於對高頻量化交易“收”與“放”之間的一種平衡,說明監管部門對於市場化、正常化高頻交易的認可,同時也對非正常的、可能影響交易秩序和引發系統風險的異常交易納入監測、統計範圍,以此擴大監管觸達的視野。

江牧原表示,高頻交易與其他程序化交易的差異在於,高頻交易的交易頻次更快、更高,這就意味着風險的發生可能在毫秒之間,風險控制的速度跟不上程序交易的速度,因此高頻交易的風控需要更加快速與嚴格,並制定相關的應急方案。此外,高頻交易的頻繁申報與撤單極易影響市場的短期定價,從而操控市場,因此,更有必要對高頻交易進行更爲嚴格的差異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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