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張永澤受賄一案。

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張永澤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廳長,山南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山南地委書記,山南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環評審批、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5181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張永澤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永澤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永澤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羣衆2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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