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9月11日,ST花王(即花王股份,SH603007)發佈公告稱,收到了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案件訴訟材料。

公告顯示,ST花王稱,公司在相關項目中標後,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但由於韶山市人民政府、韶山市農業農村局存在嚴重違約,導致行政協議無法履行。

上市公司稱遭到嚴重違約

據公告,2017年12月29日,韶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韶山市美麗鄉村建設PPP項目社會資本方招標,ST花王參與投標並於2018年1月19日中標。

根據當時的公告,該項目建設內容爲給排水工程與生態治理工程、民居改造工程、市政交通工程、景觀提質改造工程和綜合管線遷改工程等。運作方式爲BOT模式,韶山市人民政府授權韶山市城鄉建設發展集團(以下簡稱韶山城建)作爲政府出資代表與社會資本成立項目公司,並授予項目公司對項目進行運營維護的權利。項目合作期包括建設期和運營期,其中建設期爲2年,運營期爲13年。

2018年2月8日,ST花王與韶山市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韶山市花王美麗鄉村建設項目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韶山花王)。

2018年3月9日,公司與韶山市農業農村局、韶山城建共同簽訂了相關《PPP合同》。

2018年7月20日,ST花王、韶山花王與韶山市農業農村局、韶山城建共同簽訂了《韶山市美麗鄉村建設PPP項目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

ST花王稱,中標該項目並簽訂行政協議後,公司積極履行約定各項義務,項目公司也積極履約,完成了項目投資、融資、建設等工作。由於韶山市人民政府、韶山市農業農村局存在嚴重違約,不僅損害原告方的合法權益還導致《PPP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行政協議事實上也已無法履行。

大幅減少投資與建設內容

資料顯示,ST花王是江蘇省首家滬市主板上市的園林企業,有園林綠化、園林古建、市政建設等多項業務。

直指政府方嚴重違約?行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在這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

ST花王表示,被告方大幅減少投資與建設內容,嚴重損害原告方利益。韶山市人民政府方面大幅縮減合同範圍內的建設內容,導致該項目投資嚴重縮減。

《PPP合同》原約定總投資8.2億元,而後通過補充協議,將總投資縮減至4.1億元。《PPP合同》約定工程建安費用未達到補充協議約定的投資額。

不過,ST花王已按照《PPP合同》約定8.2億元投資額來承擔各項前期費用,因此其認爲投資與建設內容大幅減少導致公司投資收益下降,施工成本及管理費用大幅上漲,嚴重損害ST花王作爲投資人的合法利益。

“被告故意延遲結算和審計,導致後續工作無法開展,項目陷於停滯。工程於2020年即完工,公司已及時提請被告一、被告二組織驗收和審計,但被告一、被告二卻遲遲未組織開展相關工作。”ST花王稱,被告故意拖延支付投資回報,至今未按合同約定向公司或項目公司支付任何可行性缺口補貼,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綜上所述,ST花王認爲,由於韶山市人民政府與韶山市農業農村局存在嚴重違約行爲,導致《PPP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原告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關於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有權解除民事合同的規定,基於法律規定解除《PPP合同》及補充協議,有權要求二者承擔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公告介紹,ST花王及韶山花王要求兩被告返還投資及收益暫計4.8億元,同時,請求兩被告賠償上市公司各類損失暫共計3.4億元。

ST花王表示,本次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案件最終判決結果、執行情況等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對涉及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上述訴訟事項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

記者|程雅 編輯|魏官紅 盧祥勇 杜波

校對|湯亞文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