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吳珊 通訊員 穗知保

“300多元的大牌化妝品無防僞碼無批號”“瓶身上的商品防僞中心網站竟是‘山寨’”“拿到手的防曬霜和正品明顯不同”……你是否遇到過“假貨”困擾?近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瞭解到,廣州正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打擊假冒違法行爲,繼續加強行刑銜接聯動保護工作。商家生產銷售假冒大牌商品或引來牢獄之災。近期,廣州保護中心首次與法院聯動組織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公開審理。

已觸犯刑法

9月12日,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白雲法院”)在廣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廣州保護中心”)敲響法槌,公開審理被告人馬某某涉嫌假冒某護膚品註冊商標權一案。該案由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馬某某未經某註冊商標權利人許可,存儲、銷售假冒該註冊商標的護膚品。經鑑定,繳獲的部分假冒註冊商標的護膚品按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認定價值超過390萬元。檢察院認爲,馬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上,公訴人和被告人雙方圍繞相關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記者從現場瞭解到,馬某某涉嫌假冒護膚品主要爲資某堂、科某氏等品牌。

莫貪小便宜

黑貓大數據中心聯合黑貓投訴平臺發佈的《5月數據說》顯示,今年5月美妝服飾行業投訴量環比增長23.21%,在投訴內容中,質量問題較爲突出。有用戶表示,在某電商平臺買到的資某堂護膚品疑似假貨:“無防僞碼、條碼掃不出結果。” 還有用戶稱,購買的某大牌防曬霜,收到貨後明顯感到“山寨”。

“消費者千萬不要貪小便宜,不要相信所謂的‘尾單’‘外貿品’,購買護膚品、箱包等生活用品應該通過正規渠道,對方要能提供發票。消費者也要勇於跟製假售假行爲做鬥爭,發現相關線索要敢於向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公安部門投訴舉報。”案件主審法官、白雲法院民三庭庭長魏晶晶提醒。

值得關注的是,生產銷售假冒大牌商品不僅僅是“罰款”了事。當天,白雲法院還對另一起銷售假冒某酒註冊商標權案進行當庭宣判。被告人彭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萬元。據瞭解,彭某主要採用低端洋酒,通過添加色素、灌裝、打碼等環節,假冒軒某詩、馬某利品牌洋酒進行生產銷售。另據媒體2月報道稱,廣東陽江一經營者違法生產假名牌包並因此獲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

當天,專業市場代表、化妝品企業代表、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代表以及高校師生代表共計40餘人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據瞭解,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是知識產權中最具強制力和威懾力的方式,廣州保護中心將繼續與法院溝通協商,選擇典型案例公開庭審。

據介紹,爲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糾紛訴訟與非訴訟的銜接,廣州保護中心與白雲法院在今年7月31日建立了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合作機制,設立白雲法院駐廣州保護中心法官辦公室和知識產權糾紛化解協作基地,並建立知識產權案件巡迴審理機制。協作基地建立以來,已接收法院委派訴前調解案件162件。而本次庭審是廣州保護中心首次與法院聯動組織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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