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該不該收?向誰收?怎麼收?騎手、顧客、平臺等各方意見不一

多地外賣櫃面向騎手收取服務費引爭議

受訪學者表示,應區分具體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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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多地的外賣櫃開始面向騎手收取服務費。與幾年前的“免費使用”和去年的“試點收費”不同,此次收費範圍更廣、覆蓋城市更多。針對這筆費用該不該收、向誰收、怎麼收等問題,各方意見並不一致。受訪學者認爲,外賣櫃商業模式運營至少涉及四方利益主體,應區分具體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本月24日起,北京市的部分外賣櫃,存放配送訂單需支付服務費每單0.45元……”外賣騎手張某斌清晰地記得,那是7月中旬的一天,正在用餐高峯期送單的他,突然在派單軟件上收到了這則通知,“當時騎着車子,心裏直髮慌,一個月又得少收入幾百元。”

“最開始外賣櫃是不收費的,後來叫我們騎手自己掏錢。”老家河南周口的張某斌在北京做騎手已有5年。記者調查發現,近期,深圳、上海、北京等全國多地的外賣櫃開始向外賣騎手收取服務費,不同於幾年前的“免費使用”和去年的“試點收費”,此次外賣櫃收費範圍更爲普遍,覆蓋多個城市及外賣平臺,呈現出“由點到面”的趨勢。

外賣櫃給騎手和顧客帶來了哪些改變?這筆服務費到底該不該收?由騎手承擔費用是否合理?如何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時,促進外賣櫃的合理使用與長遠發展?《工人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外賣櫃使用率有差異

外賣櫃是近年來爲解決外賣配送“最後100米”難題而推廣的“智能取餐櫃”,被廣泛應用於寫字樓、公寓、醫院、高校等封閉性較高、送餐環境複雜的場景。每個外賣櫃配有數十個可掃碼的櫃格,外賣騎手掃碼解鎖櫃格存放外賣,再由顧客輸入驗證碼取餐。

近日,記者走訪北京市朝陽區望京街的某寫字樓一層,門禁刷卡口旁設有一處42個櫃格的外賣櫃。據記者現場統計,在12時~13時的一小時內,共有100多單外賣被存取於外賣櫃,僅有7單是由顧客直接從外賣員手中取餐。“一到中午櫃子就塞滿了,有時候還放不下。”該寫字樓的物業工作人員說。

“好多單子都是送到同一個地方,有櫃子的話能同時送達,也不耽誤跑下一單。”外賣騎手楊師傅說,“大樓中午電梯不夠用,只讓坐貨梯,一趟七八分鐘都下不來,每回都超時扣錢,還不如花點錢存櫃子。”

“放外賣櫃很安全,起碼不會丟。”在該寫字樓上班的劉女士表示,外賣櫃帶來了一定便利,“有急事或者開會時,能晚會兒下來取。”

但是,也有部分外賣櫃的週轉率並不高。在位於北京市通州區的某公寓大廳內,記者看到,只有零星幾單外賣存放在櫃子中,多數餐品被放置於旁邊的地面。

“咋會捨得放,一單才賺2.5元,一個櫃子收0.5元!”來此送奶茶的外賣騎手王師傅搖了搖頭,“小公寓單子少,我們很多人都不放櫃子。”

誰該爲服務費買單

一筆又一筆的服務費,對於外賣騎手意味着什麼?

“一單按0.45元算,我8月差不多給櫃子交了300多元。”外賣櫃開始收費後,張某斌一個月少掙的錢約等於他近一週的房租。

不同於全職擔任專送騎手的張某斌,28歲的小凱曾是一名兼職衆包騎手,平日在餐館當服務員,空閒時會“搶幾筆好單子”。在得知北京的外賣櫃開始收費後,小凱猶豫再三,最終放棄了這份兼職。

“一單配送費3元,外賣櫃收0.45元,租電動車電池1天10元,車壞了還要修,跑幾個單最後倒貼錢。”小凱無奈地說。

記者瞭解到,不同城市、平臺的外賣櫃收費標準略有浮動,騎手存放1單的價格總體在0.3元~0.6元之間。此外,有外賣平臺推出了服務費積分和月卡制度,騎手可以充值、預存外賣櫃服務費,“積分抵扣會便宜點兒,但並不多。”張某斌說。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賣櫃服務費高低之外,引起爭議的另一焦點在於——誰該爲此買單?

“爲啥給平臺打工,還要給平臺交錢?”張某斌作爲專送騎手,與平臺簽訂了協議並接受集中培訓,在他看來,使用外賣櫃應該免費或者由平臺承擔費用。而一位衆包騎手則認爲,“有櫃子能多送幾單,多跑跑也就回本了。”

某平臺的外賣櫃客服向記者介紹,外賣櫃投放後平臺方需要支付場地費、維修費、電費等多項費用,“外賣櫃還沒有大面積投放廣告,很多都是跟第三方運營商合作推廣的,不收費怎麼維持下去?”

而對於這筆費用該由誰承擔,顧客也有自己的看法。“我已經付了配送費,櫃子的錢不該我交。”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一位消費者表示,“小哥有時候不打招呼就把飯放在了櫃子裏,我還要花時間下樓取。”

“有很多顧客根本不知道櫃子要收錢。”外賣騎手張師傅告訴記者,他常常會通過私信告知顧客外賣櫃向騎手收費,“有的顧客會直接讓我把餐放在旁邊,也有的還讓放櫃子裏。”

亟須分場景細化收費標準

“外賣櫃應該向誰收費,需要從權利義務配置層面進行考量。”遼寧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素芬告訴記者,目前,外賣櫃的普遍收費邏輯爲“誰使用誰付費”“誰獲益誰付費”,但這種收費方式較爲粗放,應區分具體場景,細化外賣櫃的使用和收費標準。

王素芬認爲,“智能外賣櫃商業模式運營至少涉及四方利益主體——訂餐顧客、外賣員、用工主體(外賣平臺或第三方合作企業)與外賣櫃運營商。”其中,外賣員與用工主體的關係認定,對配置各方權利義務起到關鍵作用。

“在勞動關係成立的前提下,對於專送騎手,因工作原因所產生的必要支出費用,如顧客主動指定外賣櫃作爲收餐點所產生的服務費用,應由用工主體承擔。”王素芬建議,在尊重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的基礎上,主動選擇使用外賣櫃的專送騎手和衆包騎手,可以通過讓渡經濟收益,承擔部分相關費用,以獲取使用外賣櫃帶來的時間和體力上的便利。

此外,“平臺因爲外賣員的配送服務行爲而獲益是不能否認的,應在整體上基於其獲益比例,承擔一部分外賣櫃使用費用。”王素芬說。

對於部分騎手提到的“外賣櫃由平臺承擔全部費用”的措施,有受訪專家指出,取消費用短期內可能緩解騎手的牴觸情緒,但從長遠來看則無法保障其服務的可持續供給。“最終可能會有越來越多的外賣不再入戶配送,造成外賣行業顧客認同度的降低,這樣必然影響到整體平臺業務的發展,導致騎手整體就業機會的減少。”王素芬說。

“如果騎手都用外賣櫃存餐,每一單的送餐時間減少,平臺算法會不會因此縮短平均派送時間?”面對記者的提問,張某斌說,自己和其他騎手大多“不太清楚什麼是算法,但需要靠跑單賺錢”。(工人日報 記者 陳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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