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家|監管擬設立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楊志錦  上海報道  記者瞭解到,在城中村改造支持資金方面,除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納入專項債支持範圍外,銀行融資方面也有支持措施,即設立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此外,鼓勵銀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專款專用、封閉管理,但需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之下。

今年以來,城中村改造成爲市場關注的焦點之一。4月28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和“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7月24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再次提及相關內容。

今年7月21日召開的國常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要堅持城市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實施,科學編制改造規劃計劃,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高效綜合利用土地資源,統籌處理各方面利益訴求,並把城中村改造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好。

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峯7月28日在超大特大城市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從客觀實際看,現階段推進城中村改造困難大、矛盾多、情況複雜,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新思路新方式破解城中村改造中賬怎麼算、錢怎麼用、地怎麼徵、人和產業怎麼安置等難題,探索出一條新形勢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一些市場機構預計,未來城中村改造每年拉動的投資規模在萬億左右,但資金來源仍是關鍵。在銀行貸款方面,監管部門明確,設立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而記者採訪的多位地方投融資人士認爲,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可能由政策性銀行特別是國開行組建,但資金來源於政策性銀行發債籌資還是央行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還有待觀察。

從歷史上看,政策性銀行曾大力度支持棚改業務。2013年7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大了全國棚改的力度和範圍。爲了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央行於2014年創設抵押補充貸款(PSL)。核心邏輯是央行向政策性銀行投放PSL資金,政策性銀行發放棚改專項貸款定向用於拆遷安置、保障房建設等,地方政府拆遷完成後出讓土地償還貸款,形成資金“投放-應用-償還”的鏈條。

央行數據顯示,2014以來PSL餘額穩步增長,至2019年4月末達到3.54萬億的峯值,此後規模有所回落,主要是前期投放的PSL到期,政策性銀行歸還了PSL。

對於商業性金融,監管鼓勵銀行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專款專用、封閉管理,但需在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之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證監會8月18日聯合召開的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和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電視會議提出,要注意挖掘新的信貸增長點,大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綠色發展、科技創新、製造業等重點領域,積極推動城中村改造、“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市場化法治化的融資需要考慮到城中村改造項目的收益問題。城中村改造的項目收益主要來自於未來的賣地收入,但當前房地產市場及土地市場疲弱,城中村項目收益與融資的平衡更難。

此前,商業銀行在城中村改造方面已有探索。如2020年某城商行曾推出城中村改造貸款產品,在貸款項目要求上,該行規定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改造項目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納入市(區)級城中村改造計劃;拆遷補償方案已經原村民大會依法表決通過;借款人與村委會(或改制後的經濟實體)簽訂了城中村改造合作協議等。

中信證券的一份研報稱,城中村改造將是一個較爲長期的工程。同時,政策要求推進節奏上穩中求進、積極穩妥,成熟一個推進一個,預計對於投資的拉動不會集中在前期。假設整個項目歷時十年,且節奏均勻推進,那麼每年對於信貸拉動的規模在1500億元-5000億元左右,對於整個信貸增速的拉動並不明顯,但可持續性更強。

(作者:楊志錦 編輯:曾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