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見習記者 姜藹玲】韓聯社21日報道稱,當天下午,韓國國會舉行全體會議,通過了針對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

日前,韓國檢方以涉嫌瀆職罪、貪污罪、受賄罪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由於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享有會期內未經國會同意不受逮捕的特權,法院對議員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須經國會表決同意。韓法院19日向國會報請針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拘留同意請求書。經法務部呈請總統尹錫悅批准,這份申請書於20日送達國會,並於當天在國會全體會議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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