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吉林蛟河市松花湖酒業有限公司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佈的2023年第12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吉林蛟河市松花湖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松花湖”二鍋頭酒(白酒)(生產日期:2021-11-03)【規格型號:500ml/瓶(酒精度:50%vol)】被檢出甲醇超標。

據瞭解,甲醇是無色有酒精氣味易揮發的液體,可用於製造甲醛和農藥等,並用作有機物的萃取劑和酒精的變性劑等。甲醇超標會引發刺激症狀,如吸入甲醇蒸氣可引起眼和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狀;中樞神經症狀,如患者常有頭暈、頭痛、眩暈、乏力、步態蹣跚、失眠,表情淡漠,意識混濁等。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製酒》(GB 2757-2012)中規定,糧穀類蒸餾白酒甲醇含量不得超過 0.6g/L。而本次抽檢的這款二鍋頭酒甲醇檢測結果爲1.29g/L。

公開信息顯示,吉林蛟河市松花湖酒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是一家以從事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爲主的企業。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該公司瞭解白酒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未能接通。

目前,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對此,中國質量新聞網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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