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丁可 熊菲

中國恒大昨晚公告,接到有關部門通知,該公司董事會主席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該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不久前,恒大人壽原董事長朱加麟(現任中融人壽副董事長)也被留置調查。

恒大近期的系列消息,讓旗下保險公司牽涉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恒大人壽和中融人壽等問題險企資金互投操作。

證券時報記者調查獲悉,通過互投規避關聯交易監管,不僅存在於中融人壽和恒大人壽之間,還有一些險企也曾採用這種方式。隨着中國恒大問題被揭露,這些機構互投的具體操作手法也正逐步浮出水面。

中融人壽與恒大系

互投逾41億元

恒大人壽和中融人壽近期備受關注,這兩家公司之間也確實存在一定關聯,其中一個重要關係層面就是互投資產。該類操作是一種規避關聯交易監管、隱匿性更強的投資行爲。

據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原北京銀保監局於今年6月對中融人壽下發過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指出該公司存在七大方面問題,其中就包括了“以互投形式逃避關聯交易審查”。

該罰單提及,“經查,中融人壽通過與其他保險公司相互投資對方關聯企業的方式,變相爲己方關聯企業輸送利益,規避關聯交易審查,金額巨大,且部分項目已出現風險,嚴重影響保險資金安全”。罰單並指出,中融人壽在2018年8月和2020年12月,分別與兩家保險公司進行了互投。

2022年8月監管部門向中融人壽下發《關於督促股東確認相關風險資產的通知》,要求該公司督促大股東中天金融對資金最終流向中天金融及關聯企業的相關保險投資進行排查,其中包括與恒大人壽等保險公司的互投資產。

證券時報記者獲得的一份中融人壽內部資料顯示,經相關方認定的中融人壽與恒大系之間的互投,累計投資成本總額逾41億元。

借道信託、股權基金等

實現互投

互投是怎麼實現的?記者在調查中瞭解到了具體操作手法。

例如,壽險公司Z和B之間的互投是典型案例。其中,壽險公司Z出資9.99億元投資一項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該信託計劃融資人爲壽險公司B關聯企業H公司;同一時期,B公司投資由信託公司發起的一項股權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融資人爲Z公司實際控股股東T公司。

上述兩個項目出資金額、利率、還款安排等均一致,期限均爲2+2年,預期收益率均爲8%/年,信託收益均按季分配,均安排融資人回購,回購溢價率均爲8.8%。

而且,兩個信託計劃任一融資方觸發信用違約另一方也違約。一年後,壽險公司B關聯企業H公司無力償還信託項目利息,Z公司實際控股股東T公司也未償付股權收益權信託計劃的利息,意味着壽險公司Z和B投資項目均出現違約。

其中,信託計劃扮演着非常關鍵的角色。實際上,繞過監管操縱投資的通道不止信託,股權投資基金也成爲一種實現互投的重要形式。例如,壽險公司Z和H,就通過股權投資基金爲對方股東關聯方“輸送”資金。

壽險公司Z以15億元投資某股權投資合夥企業X,X公司對某科技公司進行股權投資,該科技公司爲壽險公司H實際控制人的全資控股子公司。同日,壽險公司H認繳另一家股權投資合夥企業18.75億元份額,該合夥企業投資的底層資產爲某公司股權及債權,該公司爲壽險公司Z實際控制人所控制的企業。雖然兩者金額有所差異,但項目期限、約定收益率以及付息方式等投資要素基本一致。

一位保險公司首席投資官表示,相較債權投資,通過股權投資的方式,實現利益轉移或關聯交易的過程更加隱蔽。通過“股權投資+互投”的方式,去進行實質上的關聯交易過程,就更加隱蔽。

加強監管

做好風險防範

一位曾在風險保險公司任職的人士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從表面上看,這些投資行爲是符合規定的,但實際上互投行爲由實控人或高層核心人士主導,作爲職業經理人的高管不掌握核心信息,對此類投資的違規性質很難察覺,會淪爲流程中籤字的“工具人”。單純從公司內部而言,對這樣的違規行爲“防不勝防”,根本上還是公司治理失效,被大股東、實控人或內部核心人士控制。

作爲負債類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擁有保險資金,近年面臨被目的不純的實控人或股東緊盯的風險。爲防範股東將保險公司當做“提款機”,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以“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認定,也有嚴格的比例規定。

例如,保險機構投資全部關聯方的賬面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機構上一年度末總資產的25%與上一年度末淨資產二者中的金額較低者;保險機構投資單一關聯方的賬面餘額,合計不得超過保險機構上一年度末淨資產的30%,等等。

但近年一些公司治理失效的保險機構之間,通過違規互投變相爲關聯企業輸送利益,規避關聯交易審查,違反監管規定,也給保險公司投資資產造成嚴重風險,是高風險保險機構出現的重要原因。

涉及互投的幾家保險公司中,恒大人壽和中融人壽等保險公司已經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還有一些險企雖然情況好一些,但也出現了幾十億的虧損。

近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關聯交易監管,這些隱蔽性較強的互投情況已經被監管部門注意到。雖然查實的難度不小,但相關工作已在推進。

2022年原銀保監會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專項檢查。2022年6月,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加強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保險機構開展資金運用業務不得存在的行爲,其中即包括:通過隱瞞或者掩蓋關聯關係、股權代持……互投大股東相關資產等隱蔽方式規避關聯交易審查或監管要求,以及借道不動產項目、信託計劃,或其他通道、嵌套方式變相突破監管限制,爲關聯方或關聯方指定方違規融資。

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正積極對問題機構進行處置。近日,新成立的海港人壽獲批開業,承接恒大人壽保單負債、有效資產及全部機構網點,以切實保障保險消費者及各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據記者瞭解,還有一些機構正在風險化解過程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