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邰立群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信托”)合同纠纷一案给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公布在了裁判文书网。

判决结果表示,被告光大兴陇信托应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邰立群信托利益9962.721154万元,逾期支付信托利益的利息7.779111万元,驳回原告邰立群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光大兴陇信托的反诉请求,原告邰立群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8.140532万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58.640532元,由被告光大兴陇信托承担。

根据判决书内容显示,该案件事由是2020年7月6日,邰立群与光大兴陇信托签订了广信光耀世家215号家族信托之信托合同,约定邰立群将其合法持有的信托财产信托给光大兴陇公司,设立光耀信托。

同日,邰立群将7900万元支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并向光大兴陇信托交付了委托人信托财产声明,光大兴陇信托也同步出具了信托财产接受确认函及信托生效通知书,光耀信托成立且生效,信托有效期于2020年7月6日起至2022年1月5日止。

双方为何会走到诉讼这一步呢?

信托公司为何拒付股票收益

2021年7月12日,邰立群向光大兴陇信托发出信托财产运用指令函,要求将光耀信托认购的盛元信托产品中的5260万份信托份额及其对应的信托收益进行赎回,并在赎回后向光大兴陇信托支付远期合同中标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5520.33026万元。

2021年8月起,邰立群多次向光大兴陇信托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将标的股票卖出,光大兴陇信托方面也表示截止2021年11月15日已经将标的股票全部卖出,但当邰立群又多次书面要求分配卖出股票后所得的资金时,光大兴陇信托始终未将相关信托利益分配给邰立群,也未披露标的股票变现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情况。

上述的标的股票,指的是中芯国际的股票收益权,2020年7月15日,光大兴陇信托代表光耀信托与光大兴陇信托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远期转让合同,约定光大兴陇信托将其持有额181.17万股中芯国际的股票收益权转让给了光耀信托。

该合同约定在信托生效后,光大兴陇信托代表光耀信托签署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将全部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的收益权,而信托财产中的闲置资金则用于认购光大信托-盛元纯债添利集合资金计划。

邰立群认为,光大兴陇信托迟迟未支付信托利益已经构成违约。

而光大兴陇信托则认为签署的中芯国际收益权转让合同无效,理由是:首先该转让合同未依法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中芯国际的股份价值进行评估且是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的,因此认为邰立群不能要求将国有资产直接支付至信托专户。

其次,在涉及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的5520.330260万元资金部分,在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下,鉴于邰立群与光大兴陇公司订立信托合同的核心目的即在于获取转让合同项下的股票收益权,因信托合同在履行中存在实质障碍。

再者,光大兴陇信托表示作为受托人,此前已经告知邰立群股票处置收益可能涉嫌违反国资监管规定而无法转让,是根据邰立群的指令才签订转让合同。

特别矛盾的点在于,光大兴陇信托既然早已知晓该转让操作存在风险,当时为什么会同意与委托人签署合同?又为何在合同生效后反水?

9月28日,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私人财富管理律师苗亚琼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信托公司签订该合同,高额报酬可能是信托公司考量的重要因素,从判决书可以看出本案信托公司的报酬高达数百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光大兴陇信托认为合同中有关受让中芯国际股票收益权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光大兴陇公司虽为国有联营企业,但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是以交易为目的的股权,并不涉及光大兴陇信托资本及权益问题。

由于涉案合同并未违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且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该转让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有效。

信托合同订立之初,邰立群为什么不直接配置中芯国际的股票,而要通过信托公司转让收益权的方式绕道购买?

记者试图联络诉讼双方了解为何通过转让收益权的方式来购买中芯国际股份,但多次致电无人接听,发去的采访函也未收到回复。

对此疑惑,苗亚琼告诉记者,“单从判决书看不出双方签约意图,实践中也可能信托公司有专门的理财顾问,对行情的把握可能比单个投资者更精准,有信托公司操盘,可能赚取的收益更多。

减值损失或因房产投资失败

光大兴陇信托是在2014年5月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集团”)在原甘肃信托的基础上进行重组成立的,其主要股东包括光大集团(51%),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42%),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58%),天水市财政局(4%)。2019年,光大兴陇信托增资至64.18亿元。

可以说光大兴陇信托属于信托行业的“后起之秀”,2014年光大兴陇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还不足600亿元,如今已是万亿大军之列。

截至2022年四季度末,光大兴陇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 9504.66 亿元,其中,融资类信托资产余额 1781.14 亿元;投资类信托资产余额 4575.47 亿元;事务管理类信托资产余额 3148.05 亿元。

但是在2020年之后,光大兴陇信托似乎开始“风光不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明显呈现下滑态势,而且程度还不小,2021年净利润较上年有超40%的下跌。

经过比较两年的营收数据,时代周报记者发现,2021年之所以产生较大幅度的利润下滑,最大的原因是公司发生了巨额资产减值损失,超过23亿元,是2020年的四倍多,关于发生这么多减值损失的原因,光大信托未在2021年年报中详细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光大兴陇信托一直与房地产行业关系非常密切,但是随着2021年以来,不少房企都出现了债务危机,光大兴陇信托投出的大笔资金难以收回,这也必然影响旗下信托产品的兑付。

邰立群原是泰州女富豪

此次诉讼的原告邰立群,也不是一名普通投资者,通过查询邰立群的工商信息,时代周报记者发现,邰立群目前未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该公司40.17%的股份,属于最大股东,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106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工业与商业服务、商贸服务、商业服务与用品和其他商业服务等。

股权穿透后,记者发现邰立群还是扬电科技(股票代码:301012.SZ)实际控制人程俊明的妻子,程俊明夫妇共同作为扬电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持有26.82%的股份,在扬电科技的年报中,相关文字也证明了这一点。

资料显示,扬电科技是江苏省泰州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是一家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制造厂商,专注于新型节能材料在电力和电子领域的应用,主要从事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1年6月22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扬电科技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35亿,归母净利润6.59万元,从邰立群夫妇的持股比例来看,光是扬电科技一家公司,每年就能为他们创造千万财富,邰立群可以说是妥妥的“千万女富豪”。

如果最终案件仍然维持一审判决,那么光大兴陇信托将需要承担近1亿元的赔偿,从公司近年来的经营状况来看,也会形成不小的压力。

苗亚琼还提醒各位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都是有特定目的的,因此在设立之初,要注意避免信托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形出现,防止委托人的信托目的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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