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記者 張雪

10月8日,北京證券交易所發佈實施了修訂後的《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7號——轉板》(下稱《指引》)。

《指引》引導上市公司穩妥啓動。有轉板意願的上市公司,可審慎評估自身是否符合轉板條件,並選聘具有良好執業質量的保薦機構,穩妥啓動、推進轉板工作。

《指引》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要求保薦機構勤勉盡責、充分了解公司情況,在此基礎上與公司簽訂保薦協議後及時報備,幫助企業紮實做好轉板各項準備工作,實現轉板穩啓動、穩推進。

《指引》進一步理順轉板程序安排。保薦機構提交報備文件後,北交所將依規進行完備性覈對,開展股票交易覈查,並與滬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相關工作完成後,公司可以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轉板事宜。這一程序安排夯實了啓動轉板程序前的準備基礎,有利於保障公司更加順暢高效推進轉板工作。

《指引》強化了“關鍵少數”監管。要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承諾公司推進轉板期間“不減持”,防範相關主體利用“忽悠式”轉板牟利、損害投資者權益。同時,加強異常交易監管,從嚴打擊利用轉板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爲。

同時,北交所會同滬深交易所完善了轉板監管協作機制,及時妥善解決轉板過程中市場各方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關協作安排聚焦市場需求,將進一步順暢轉板機制,實現服務前移,推動提升轉板工作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補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開董事會審議轉板事宜前的程序。行業普遍認爲,這是本次修訂的重點,也是亮點。

記者從北交所有關負責人處瞭解到,上述安排的核心出發點和最終目標,就是爲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轉板作爲上市公司的重要敏感事項,有必要提出具體的監管要求,安排行之有效的服務舉措,以防範上市公司“關鍵少數”等主體利用“忽悠式”轉板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爲,保護投資者權益。

此舉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要審慎做出“雙向選擇”。公司自身要做好客觀評估,保薦機構要做好盡職調查,並以此爲基礎和公司籤保薦協議。這是公司啓動轉板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只有決策審慎,推進才能穩妥。同時,也建立了北交所與滬深交易所的“預溝通”機制,通過交易所之間就轉板涉及重要監管事項的溝通協調,可以幫助上市公司更準確判斷現階段是否具備啓動轉板的條件,體現了交易所服務市場的理念,可以說做到了“服務靠前”“溝通靠前”。

《指引》發佈後,是否會導致北交所優質公司集中大量轉出,影響北交所市場建設?

多名受訪專家普遍認爲,該情況不會發生。隨着北交所高質量建設持續推進,市場特色將進一步凸顯,吸引力也有望持續提升,企業對於轉板的需求會隨之減少。預計不會有大量優質公司啓動轉板程序。

另外,公司轉板須符合轉板條件,還要一定時間履行相應程序,如聘請保薦機構保薦、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並經滬深交易所審覈同意,因此不會導致優質公司集中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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