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01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追星也有山寨的,潮流这玩意,真的是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

比如下面这张图,你看到了多少个当红明星的身影?

         

但这些人显然都不是明星本尊,而是他们的模仿者,团队名字为“ESO”,成员多来自湖南长沙的农村,因为和当红明星撞脸,在短视频平台上引起了一些人的关注。

他们很少被人称呼本名,为人所知的都是“艺名”,比如鹿哈、黄子诚、王二博、易烊干洗等等。

2020年,鹿哈和黄子诚在一次直播连麦中认识,产生了组团的想法,随后团队又吸纳了好几个长得和当红明星有点像的成员,以ESO的团名正式“出道”。

相比于人均富二代的真男团,ESO这个山寨男团,就显得接地气很多。

日常的作品就是在短视频平台上,跳精神小伙风格的舞蹈,还曾经闹过被城管驱赶的笑话。

“练习时间两天半”、“出道即解散”,都是他们创造出来的网络热梗,也因此得到了一大票粉丝。

有一说一,这种风格我是欣赏不来的,也不明白反正都是追星,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山寨的,但市场需求摆在那里,我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说有需求就有市场吧。

其实就这样看,农村小伙逆袭成为网络红人,也是一个挺励志的故事。

只不过当大家知道山寨明星们都能赚多少钱的时候,一下子好像又有点变味了。

前段时间,鹿哈在直播中和粉丝聊天,在聊到自己赚了多少钱的时候,语出惊人:

“一个月500万,七个月赚了3500万。”

“我房子没有3000万啊,我就买了一个小一点的,1100万。”

“我支付宝才30万,真的没钱。”

“我其实早就千万身家了,实话实说,没有什么好装13的。”

一副自豪又有点飘的样子,很难让人相信他两年前还在电子厂打工。

网友们被正牌208们虐完还不够,上个网,还得被山寨明星们虐,自然也觉得愤愤不平,网上顿时出现了很多冷嘲热讽,甚至声讨山寨明星的声音。

有一说一,这个鹿哈情商是真的低,本来靠模仿别人来赚钱,争议和风险就是很大的。

只不过是凭着“接地气”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站在了同一边,也给自己争取到了一批衣食父母,也就是普通网友。

结果一个直播,人飘了,直接站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如果连普通网友都不支持他了,你说光凭他们那无比平庸的资质,又能先出什么浪花来呢?不被正主起诉,就已经偷笑了。

02

说起来,山寨明星这件事,也不是这两年才有的,以前一直都有,只不过没现在玩得花。

说起山寨明星,就不得不提各种模仿秀,我记得小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电视上各种模仿秀非常火,刘德华、刘欢、谢霆锋、李小龙等明星,都是非常受欢迎的被模仿的对象。

当中有一些模仿明星,模仿得特别惟妙惟肖的素人,也因此成为了半个明星。

比如被人盛赞神似周润发的文祥,不仅被观众们认可了,还被发哥本人亲自盖章,在《让子弹飞》剧组里成为了他的替身。

还有一位模仿任贤齐的小哥,因为和本尊长得实在太像,经常被人误认,以致后来直接引起正主的关注,两人同台表演了一番,也是一桩美谈。

不过上面这两位之所以能得到还不错的结果,还没引起什么争议,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从来没有以正主的名义做过什么,每次参加活动,都会强调自己只是某某的模仿者。

另外一些山寨明星,和正主的关系就没有那么和谐了,比如曾经有一位汪峰的模仿者,不仅模仿汪峰的外形,还打着汪峰的旗号,接广告代言,在社交媒体上营销。

结果毫不意外,被作为正主的汪峰告了,索赔50万,这也是第一个被正主起诉的山寨明星。

还有一位山寨林俊杰,乍看外形,真的是和正主非常像,也做过挂羊头卖狗肉,以林俊杰的名义去酒吧驻唱赚出场费的事情,结果就是被正主发微博警告了。

所以我们能看到两种,算是在业内已经达成共识的情形:

一,如果素人很明确地以“谁谁谁模仿者”的名义,去参加活动甚至赚钱,正主并不会追究,甚至还会表现出欣赏之情。

因为模仿这件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不违反法律,也不会损害正主的权益。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也就是模仿者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以正主的名义去参加活动,那么这就不是模仿,而是冒充了。

这种情况,正主必须追究法律责任,而且是一告一个准,说对方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等都可以。

而山寨男团ESO的鸡贼地方就在于,他们巧妙地卡在了情况一和情况二之间。

你说单纯模仿吗?很显然不是,山寨鹿哈赚的钱,可能比正主鹿晗都多了。

但你要说他们假冒了正主的名义吗?好像又没到这个程度,毕竟人家也没有说自己是鹿晗,他只是鹿哈,也没有王一博,人家是王二博。

这就好比蓝月亮和蓝月壳,康师傅和康帅博。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是山寨模仿,但如果从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正主也不能说因为自己名气足够大,就不允许别人和自己长得像了。

这就导致了如果走法律流程的话,中间有很多细节需要扯皮,花的时间精力都很多。

如果不走法律流程,单纯微博警告的话,又怕山寨明星的粉丝们冷嘲热讽,反而让自己失了路人缘,所以干脆当没看到。

反正所谓的网红,很多都是跳梁小丑,哪怕正主什么都不管,说不定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就把自己作没了。

眼前这位鹿哈,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03

其实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说,ESO、鹿哈之流,的确已经造成了侵权行为。

因为虽然没有明确用正主的名字,但无论是他们的外在打扮,还是各方面的细节,都无一强化自己和正主相像的属性,粉丝们也正是因为他们像正主,才给他们买单。

但怎么说呢?毕竟是个擦边球那样的存在,如果真要打官司,正主真不一定能赢。

只是这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这种网络风气,究竟在给我们传达一种怎样的价值观?

是只要哗众取宠,就能一本万利吗?

是只要你长得像(甚至都不需要很像)某某人,然后花点时间在网上包装一下自己,就能月入几百万,早早走上人生巅峰,然后嘲笑其他还在努力奋斗的同龄人吗?

只能说网上的世界,真是越来越让人迷惑了。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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