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紀委監委網站10日通報,深圳市原交通局貨運管理分局局長鍾庚賜被開除黨籍,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副書記、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原主任李福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顯示,李福民,男,漢族,1964年9月出生,江蘇泰興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深圳市紀委監委網站截圖

他歷任深圳市規劃國土局土地投資開發中心總工程師、主任;深圳市建築工務署土地投資開發中心主任、總工程師;深圳市光明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深圳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黨組副書記;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一級巡視員,市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經查,李福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收受高檔禮品;

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並頂風參與違法建築;

毫無紀律意識,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和住房,長期違規佔有使用政策性住房;

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調整規劃方案、項目推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福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深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深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福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深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深圳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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