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民生銀行10月10日發佈公告稱,北京金融法院一審判決武漢中央商務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償還貸款本金30.46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複利;泛海控股和盧志強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當前,泛海集團仍位列民生銀行前十大股東,盧志強爲民生銀行副董事長。

不會對正常經營活動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告顯示,2023年1月19日,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爲由,對武漢中心大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武漢中心公司”)、武漢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泛海控股”)及盧志強提起訴訟。

2023年10月7日,民生銀行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對該行北京分行訴訟武漢中央公司一案判決主要內容如下:

(一)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該行北京分行償還貸款本金30.46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逾期罰息、複利;

(二)武漢中央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本行北京分行支付律師費;

(三)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該行北京分行有權以武漢中央公司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四)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泛海控股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泛海控股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

(五)對判決第(一)(二)項確定的債務,盧志強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盧志強清償上述債務後,有權向武漢中央公司追償;

(六)駁回該行北京分行的其他訴訟請求。

民生銀行在公告中稱,本次公告涉及的訴訟進展不會對該行正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此前,在2022年度業績交流會上,民生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袁桂軍也曾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泛海集團訴訟事項不會對民生銀行業務、股權穩定性、聲譽等方面產生實質影響。“泛海集團的房地產業務在整體經營中佔比較大,近年來受多種因素影響,經營困難,目前主要通過資產處置償還債務,困難短期內難以緩解。民生銀行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主要有:管控集團授信額度,持續壓降授信敞口;保障該行債權,推動泛海加快資產處置,並對部分子公司提起訴訟;增提減值準備,提升風險抵補能力。”

泛海持有民生銀行股份被質押及輪候凍結

事實上,一審判決償還的借款並非民生銀行北京分行全部上訴內容。

據民生銀行1月21日發佈的關於訴訟事項的公告,民生銀行北京分行提起訴訟的內容主要包括,要求武漢中心公司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39.72億元、武漢中央公司償還借款本金人民幣30.46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罰息以及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罰息等。

該公告稱,2018年6月,武漢中心公司與北京分行簽訂《固定資產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爲人民幣40億元,尚欠本金39.72億元。擔保方式爲武漢中心項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以及盧志強保證擔保。2020年3月,武漢中央公司與北京分行簽訂《固定資產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爲人民幣30.66億元,尚欠本金30.46億元。擔保方式爲武漢中央公司名下五塊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盧志強保證擔保。

天眼查App顯示,武漢中央公司控股股東爲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爲盧志強。民生銀行官網顯示,盧志強爲民生銀行副董事長;民生銀行半年報顯示,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位列民生銀行前十大股東,報告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4.12%。

半年報還顯示,截至報告期末,民生銀行主要股東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在該集團的貸款餘額爲人民幣211.94億元。

此外,泛海集團持有的民生銀行大量股份處於質押和輪候凍結中。民生銀行8月12日公告稱,截至該公告日,泛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民生銀行2219553255股無限售流通股,佔該行總股本比例爲5.07%,其中質押股份2219553254股,佔泛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該行股份比例爲100%;本次輪候凍結1803182618股,佔泛海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該行股份比例81.24%。

編輯: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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